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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和沟通 做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6-12-19 00:12   点击率:49打印】【关闭

  新平县文化产业园项目工程由省外企业承建,此工程属于借用资质并且存在三个自然人作为股东,由于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管理上的漏洞,至使三个股东之间相互之间意见不统一,进而导致工程竣工后拖欠部分班组的民工工资。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我县人社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多次协调和沟通下,2016年12月13日--12月14日2天时间内,在公安、住建、法院等单位积极努力和协调配合下,由新平县XXX开发公司代XXX施工企业支付了文化产业园项目相关班组的人工工资200万元,涉及民工4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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