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稽察管理办法》,2017年8月9日至8月16日,省移民开发局对新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014年-2016年实施情况进行了稽察。 近日,为认真落实贯彻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稽察组关于新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情况稽察意见反馈会上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新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情况稽察整改工作会。 会上,县发改局就稽察期间稽查组提出的后期扶持规划实施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传达,并提出了以下七点整改要求。 一是按规范做好漠沙镇曼线村大寨小组和黄草坝小组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等其他项目的设计变更工作,确保各类项目达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质量合格、移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是做好新建项目的标示标牌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做好完工项目的移交手续,明晰责任界限,明确后续管护职责。 四是做好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各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总投资达到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含50万元),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资料,提高工作水平,达到规范要求。 五是按权限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在开展项目验收的同时,要进行档案验收,避免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继续发生。 六是要加强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对项目的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适时验收,并对其工程量进行签证,确保项目建设手续齐备、资料完整,保证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 七是加强项目资金报账工作。乡镇是项目实施主体,担负着法人责任,各乡镇要严把资金报账的基础关,确保报账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面责任。移民办要在乡镇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通过县乡两级层层把关,确保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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