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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平县一直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当成关系国计民生、涉及百姓健康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治理整顿食品市场秩序为重点,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年加强,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经营业态情况。全县共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4217户,其中: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6户,食品销售经营户1870户,餐饮服务1363户(含学校食堂129户);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数为320户,食品小摊贩登记备案数为628户(其中食品销售183户,餐饮服务445户)。餐饮具集中消毒8户,有绿色食品生产企业20户69张证书,有机食品8户8张证书,认定地理标志产品3户1个产品(普洱茶)),生猪定点屠宰场12个,设置动物检疫报检点133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印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凉菜熟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等,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县食品企业安全自查率100%,食品安全员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100%。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进口食品、冷链食品、保健食品、食用盐、豆芽菜、白酒、禁食野生动物等专项整治,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网络食品安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稳步推进爱国卫生“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强化冷链食品监管等专项工作。完成 “明厨亮灶”建设1241户,完成率91.05%;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5次,农残快速检测567批次,保障工作实现“零投诉、零差错、零事故”。国家、省市计划抽检食品885批次,超任务完成978批次(含县抽93批次),完成率100%,合格率99.2%,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4.6批次/千人•年,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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