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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1月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11.8%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6-12-23 00:12   点击率:32打印】【关闭

  2016年1—11月我县消费品市场增长稳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136.4万元,比上年同期174524万元增20612.4万元,增长11.8%,增幅排名全市第五。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情况

  (一)从销售地域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63295.4万元,同比增11.3%;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1841万元,同比增14.3%。

  (二)从消费形态来看: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162359.7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3.2%,同比增12%;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32776.7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6.8%,同比增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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