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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春节花街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春节、花街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春 节:2017年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上班。 花街节:2月3日(初七)至2月5日(初九)放假,同周末连休,共3天; 2月6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责任制;要认真做好抗旱、防火、食品安全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让群众出行便利、安全。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大力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全面负责处理好节日期间一切事务,遇到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涉事领导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到岗及时处理。 (五)严格落实好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做到勤俭文明过节。 (六)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值班安排表于2017年1月26日(星期四)下午5:30前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值班电话:7011101、7019428(传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7011521、7013885(传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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