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根据《新平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新平县农业局面向社会公众公布2016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组成。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农业部门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农业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按照《新平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领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县农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新平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农业信息中心、法规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地顺利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农业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新平县农业信息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农业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告知信息获取方式,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截至2016年12月30日,我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免费获取,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存在被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性不强。存在着公开信息集中在某一个时间段一次性上传,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强。
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现已设置的信息公开中部分栏目没有及时补充信息,没有形成规范化、阶段化补充信息内容,使得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
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惠农政策的公开,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信息的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新平农业信息网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新平县农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2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单位负责人:饶云 审核人:杜成忠 填报人:胡海玲
联系电话: 7011703 填报日期:2016年12月30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农业局 发布人:胡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