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2019年12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新平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众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17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意见建议,请与新平县统计局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平县河滨路18号,邮编:653499,电话:0877—7011451)。 一、概述 在新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透明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张自华任组长,局党支部书记杨明富、副局长朱永森、左丽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梅家春同志任主任,李洁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日常事务,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章立制,有序推进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重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平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认真贯彻县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完善《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同时,还制定了县统计局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认真完善新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认真完善《新平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公开指南》,及时公开《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八项工作承诺》、《问责方式》、《八荣八耻》等内容,同时认真做好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登记等工作。 2.我局网上政府信息实行由科室初审、局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签后,办公室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今年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我局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应予公开项目,及时整理,及时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在公开内容上,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收到实效,把最关注、最想了解的经济发展情况等进行公开,直接感受和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及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活动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目标管理考评制度》等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19年截至目前发布《新平统计》81条,政务信息28条,制发文件共7号。三是认真做好96128接听工作和职务信息查询工作。二是编印发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一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一八统计年鉴》各400本; 三、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加强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工作,我们及时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就做好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作如下打算: 1.充实公开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知晓的需求。 2.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合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附件: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17日) 填报单位(盖章):新平县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
单位负责人:张自华 审核人:梅家春 填报人:李洁 联系电话:7011451 填报日期: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