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开始,新平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范围内砖瓦行业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砖瓦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砖瓦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推动本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2017年9月5日至8日玉溪市环境监支队联合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对砖瓦行业开展联合执法监察。 检查重点包括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特别是2016年7月1日以来,砖瓦行业企业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 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市环保部门将依法及时查处。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处以罚款,并可恢复原状;擅自投入生产的,依法处理并责令停产;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可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依法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此次整治时间从8月初到9月底结束,专项检查的内容是对砖瓦行业企业进行深入排查,重点对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和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做到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惩处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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