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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整合财政资金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


来源:新平县财政局 时间:2017-12-29 08:12   点击率:212打印】【关闭

 

新平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云政办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新平县财政局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统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通过整合各级财政补助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兜底保障资金,重点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2017年拨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资金33.6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25.9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补助资金14.5万元,确保了我县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新平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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