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以来,新平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平县司法局联合印发《新平县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司发〔2017〕20号)和《关于建立新平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新司发〔2017〕32号),推进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和制度化。两年来,依托“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全县14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二是抓好县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委组织部印发《新平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新组通〔2013〕47号),规定拟提拔任用为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人员,在任职前应当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两年来,共有177人次参与该考试,内容涵盖《宪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通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组和县司法局联合印发《新平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新司发〔2017〕33号),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述法内容和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实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是抓好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针对领导干部的实际需求,邀请云南省行政学院法学研究部主任黄晓群教授和玉溪师院法学院院长罗家云教授为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5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的法治讲座。两年来,共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2场次,参加培训人数达1000余人次。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培训,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夯实了基础。(田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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