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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厂乡人民政府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通过省级认定


来源:新平县档案局 时间:2018-06-15 09:06   点击率:230打印】【关闭

 

2018年6月12日,受省档案局委托,由市、县档案局组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评审组,对老厂乡人民政府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评审认定。

老厂乡人民政府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jpg

    组认真听取老厂乡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该局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档案目录及档案数字化建设情况,查阅了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编研材料等档案管理相关资料,并对照《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逐项逐条打分,各项指标均已达到要求,通过省级县档案局局长陈丽英为老厂乡人民政府颁发了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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