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要闻

新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普红青带队检查非煤矿山汛期安全


来源: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07-04 17:07   点击率:504打印】【关闭

 

72日,新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普红青带领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监管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对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和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2户非煤矿山企业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普红青一行对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和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落实防汛度汛安全责任制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汛期应急管控措施及物资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普红青对2户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汛期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矿区日常安全巡查,确保矿区截排洪设施和矿区道路畅通;二是加强作业人员汛期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预警管控机制;四是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强化汛期应急值守,确保矿山安全度汛。(邵振灵)

新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普红青带队检查.jpg

上一篇:新平县2018年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篇:新平县安排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