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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配备教师编制。教师配备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新平县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对义务教育领域阶段学校编制实行零空编动态管理,每年合理核定教师编制一次。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内,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配备已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对教师的需求。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招聘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为按课程方案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新平县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通过加大合格新教师招聘力度,吸引大批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对教师的需求。抓好学年度履职考核工作。学年度履职考核工作,是全面检验和评价教职工在履行职责中德、能、勤、绩、廉表现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加强对教育系统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工人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实施校长教师交流,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继续执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通过加大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有力地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做好评先推优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做好表彰(表扬)人选推荐上报工作,在全社会充分营造了尊师重教,关心教育的良好风尚。加强中小学领导后备干部培养。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德才兼备、成绩突出、广大教师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充实到学校领导岗位,并通过举办后备干部研修班、组织外出考察培训、举办管理论坛、推进“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交流任职、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分批组织后备干部库人员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三)着眼教师专业发展长远目标,建立教师培训长效机制。以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为引领,县级培训为主体,如期完成了2020学年培训任务,其中参加“乐高计划”培训13人,“全国优秀校长”培训1人,“中国教育报校长”培训9人,职业院校“两支队伍”培训5人,2020年完成省级培训330人,万名校长培训7人,中小学、幼儿体育教师培训5人,“上善”系列英语教师培训1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2人,“中华古典文化经典诵读”培训3人,遴选306人参加中小学“三科教材”培训,组织了云上信息的全员培训。依据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的通知,选派了96人参加市级中小学信息技能培训,并组织全县其余中小学教师全员参加信息技能网络培训。全年完成继续教育全员培训2837人;组织新聘教师70人参加岗前培训;组织全县中小学“三科教材”的全员培训。全县教师人均培训90学时以上,培训覆盖率100%。 (四)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专家评委库。我县自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以来,认真组建了“新平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初评委库成员分中、小学组各40人,各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每届任期3年。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至2020年底,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共核准岗位3144个。通过实施两年一轮的教职工全员岗位续聘,完善了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并按照“以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使部分教师的工资随着岗位等级的调高而得到提高,也使部分教师因考核得分排名下滑而被调低等级聘任,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引入了岗位聘任,深化了教育体育人事制度改革。严肃评审纪律。规范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道德、保密、回避、廉洁行为,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都签订了一式两份的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承诺书》,确保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认真组织评审。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程序和方法,统一标准,对申报职称的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维护了专家的尊严,切实保证评审质量,圆满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五)实施绩效工资,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政策规定,印发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了《新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2013至2016年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每年在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给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核定具体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并指导各学校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确定具体的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玉人社发〔2016〕123号通知精神,从2017年1月起,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纳入工资统发项目,由财政通过授权支付按季度下达单位,年终进行清算。在考核分配方案中设立学校管理岗位补贴、班主任津贴、乡镇小学和有校点城区学校的山区教师岗位补贴、教职工的质量效益奖等项目,始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因地制宜地加大对乡村教师补贴力度,调动边远艰苦地区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保障了队伍建设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市相关安排部署,从2018年1月起将全县事业单位原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目标任务绩效综合考核奖、上年度12月基本工资一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从2019年1月起,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确定为5200元,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确定为62400元,每月按4000元预发。其余部分到年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激励导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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