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4801000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主要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2).负责全县交通道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权限范围内公路的规划勘测设计、工程质检、监理)、养护和管理;负责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客货运输市场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对交通基础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政、航政、路政管理,依法保护产权,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负责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汽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4).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上运输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乡(镇)、村(居)委会船舶管理工作。 (5).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好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6).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工作。 (7).负责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和交通科技工作;管理好交通行业教育培训活动。 (8).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战备工作。 (9).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及年度会计报表等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局机关 (2). 地方公路管理段 (3). 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4). 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8人。公益性岗位1人,遗属补助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机关退休7人,事业退休24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按新财字〔2017〕1号文件通知经人代会批复财政拨款收入1 339.45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10 439.46万元, 2017年预算安排本部门可用资金11 778.9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835.87万元增加 10 943.04万元,增81%,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2017年本部门本年收入15 165.8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2万元,无其他收入来源(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暂留其他应付款-应缴国库科目),本年收入与上年的15 605.17万元相比减少了439.35万元,减2.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 053.82万元,比2016年的13 981.65万元增加1 072.17万元,增7.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2万元,比2016年的1 623.5万元减少了1 511.5万元,减9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10 186.10万元与上年的16 662.97万元减少6 476.87万元,减38.8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 369.69万元,比上年的1 099.99万元增加了269.7万元,增25.82%,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及上年度奖金清算款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6.05万元比上年的100.93万元增加了25.12万元,增24.88%;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8 956.81万元比上年的15 462.04万元减少了6 771.68万元,减43.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 495.74万元。与上年1 200.93对比增294.81万元,增24.55%,政策性增资因素导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3%,人均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为1.5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 690.36万元。与上年15 462.04对比减6 771.68万元,减43.8%,主要原因分析因上级安排项目资金减少,当年项目进展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以开支类款项分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95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21.84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支出8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73万元,公路建设916.01万元,公路养护1 356.97万元,公路运输管理20.66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0.71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支出1 016.16万元,车购税支出2 600 万元,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1 238.61万元(仅列举上10万元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 56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与上年15 379.80对比减6 813.05万元,减44.3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300.59万元,项目支出减 7 131.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72万元。主要用于共产党事务支出(党员活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50万元,项目前费用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以及离退休任人员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5.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2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 6. 农林水(类)支出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0%,为贫困直过村组道路硬化项目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6 84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0%。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3 229.95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1 016.16万元,车辆购置税2 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0万元,主要是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54.54%;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45.4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交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5万元,与上年100.20万元对比,增支25.85万元,增25.8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可见结算表,含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资产总额计34 235.8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决算2017年完成16.216万元,比预算17.452减少支出1.236万元,减少7.08%。绩效管理方面:我局专设相应科室管理,略过。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暂略)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480111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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