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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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县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2017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按照《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统一设置县区招商合作局的通知》(玉机编〔201218号)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合作局的通知》(新机编字〔201225号)文件精神,设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合作局,为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完善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招商产业和政策引导,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要素供给保障和协调机制。拟定年度全县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全县外来投资项目年度实际到位资金;负责招商引资质量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指南、投资促进报告和其他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的编制;负责招商网站的建立、维护和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信息库的建立;负责全县招商引资资源、投资优势和优惠政策宣传推介;为国内外客商提供咨询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和对外发布;负责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及开发工作;负责县级招商项目的管理,协调重大项目的考察、论证、推介、洽谈、推进、跟踪、服务等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咨询,组织对项目的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五)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和国内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围绕重点产业招商,引导外来投资主体参与重点项目及产业建设;负责国内外在新平投资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和承办市、县政府决定的各类招商引资推介活动;组织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开展优化投资环境的调研,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协调落实投资优惠政策。

(七)负责异地民间经济社团组织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加大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民营资本的发展;负责协调组织县级决定的经济社会出访活动;负责省内外各级政府在新平的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新平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新平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学习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职能,围绕我单位招商工作及商务工作需要,稳步推进了财政资金的实施,使各种资金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县实施市外国内资金项目107项(新建项目70项,续建项目37项),完成利用市外国内资金74.42亿元,同比增15%,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70亿元的106.3%,其中,利用省外到位资金50.79亿元,同比增6%,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50亿元的101.6%

(二)签约项目情况

全县完成签约项目49个,计划总投资36.81亿元。投资3000万元以上26个,总投资11.34亿元,投资上亿的项目有7个,总投资22.8亿元。签约项目49个已动工4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新平县招商合作局、新平县人民政府住昆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实有车辆2辆,编制内车辆1辆,编制外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4184790.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4093.63元,占总收入的84.9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630697元。与上年同期数5424876.46相比,减少1240085.83元,减幅为22.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外本年新增项目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3512689.10元。其中:基本支出2410481.18元,占总支出的68.62%;项目支出1102207.92元,占总支出的31.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数5424876.46元相比,减少1912187.36元,减幅为35.25%,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外出招商引资次数减少,会议减少以及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0481.18元。与上年同期数2582526.26元相比,减少了172045.08元,减幅为6.6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变动节俭和压缩各项经费的开支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2207.92元。与上年同期数1590600.45元相比,减少488392.53元,减幅为30.7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本级财政拨入不到位、外出招商引资次数减少。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招商项目储备、开发、包装和前期工作开展支出,确保重点项目落地投产;为了持续推进我县内外贸工作健康发展,对企业政策性补助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2689.1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数4173126.71元相比减少了660437.61,减幅为15.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节俭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693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5%。主要是职工工资支出,单位正常开展业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1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是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66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是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36098.8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46.8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352.00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3165.70元,下降3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081.70元,下降7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084元,下降15.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外出招商引资次数减少,会议减少以及人员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46.84元,占12.18%;公务接待费支出207352元,占87.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46.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746.8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35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3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来访客商洽谈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67.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0732.4,主要原因比上年减少了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533849.70元,其中,流动资产676349.70元,固定资产857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398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33849.70

676349.70

857500


360376


49712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新平县招商合作局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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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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