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001000 附件3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18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执行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4)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办法和方案;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直属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7)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善条件、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保障安全”的总体思路,推动我县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1.抓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 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工作。 2.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多种形式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三重一大”等各项监督制度,做好廉政风险动态监控。 3.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治理教育领域不正之风,重点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教育系统作风建设。 4.制定推进教育改革配套政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新平县委 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改革措施。加强总结教育改革的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园)落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5.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全面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启动建设新平一中扩建一期项目、新化中学学生宿舍和实验楼、平甸桃孔小学综合楼、水塘中心小学教学楼和食堂、老厂中心小学综合楼、者竜中学综合楼、第四小学教学楼、第二小学教学楼、水塘中心幼儿园、漠沙中心幼儿园等项目建设,计划投资6344元,建筑面积26073平方米。 6.推进续建项目。建设完成戛洒中心小学、漠沙中学运动场、老厂猛炳小学综合楼和食堂、水塘中学运动场、新化小学厕所、老厂中学教师周转宿舍。 7.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抓住国家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机遇,做好老厂、漠沙中心幼儿园开办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两所幼儿园9月按时招生使用。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深入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园区建设及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学前3年幼儿毛入学园率达81%。 8.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玉溪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措施,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3%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5%以下。 9.推进普高教育扩容提质。抓好新平一中扩容项目建设,规范新平一中办学和招生行为。落实好高考改革和高中学业水平改革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上线率。完成招生1250人,高考本科上线率在2016年基础上有所突破。 10.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提高职业教育影响力,主动融入全市职教集团化办学,做强骨干特色专业。新平职业高中完成招生750人。 11.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加快特教资源中心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全面开展“一人一案”、精准施策要求,扎实推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12.全面拓展“互联网+教育”效益。按照学校规模化应用教师常态化教学、学生个性化成长,家校社区化互动的思路,抓好云平台全员注册,全员培训和全员应用工作,着力强化教师网络研修能力,不断丰富课堂教学,拓展师生视野,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建设,推动智慧校园建设。 13.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贯彻实施《玉溪市教育局关于“立五德树五风”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在全县教育系统创新开展“立五德树五风”学校德育工作,即:修学校政德,强教师师德,育学生品德,养家庭美德,扬社会公德;正校风,严教风,优学风,树家风,促社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十四项专题教育,同步实施学校精细化管理、“互联网+德育”等十一项提升工程。推进文化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德育工作体系。 14.加强教学常规工作。以玉溪市被列为国家中小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30个试验区为契机,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强化学生学习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研讨和观摩、评比活动,以名师课堂、专题讲座、教育云平台在线研讨等形式,积极推广课程教学改革成功经验,全面提升教研活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教育科研指导功能和服务水平。 15.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和初中教育在全市争先晋位目标管理、小学由县级下达目标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 16.加强学校体卫艺工作。强化学校体育、艺术、健康课程的开设,继续深入开展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认真做好学校卫生防疫、禁毒防艾、环保宣传教育和校方责任险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体育竞赛和锻炼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17.抓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扎实推进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5〕23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深入扎实推进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及脱贫摘帽的有关学校在办学条件改善、学生资助补助政策等方面实行倾斜,严格落实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表,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全面推进。 18.深入开展好学生资助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抓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前教育、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实现资助资金安全,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学生资助项目和资金支持,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面。 19.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评估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依法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现代教育示范校督导评估和年度各项专项教育工作督导,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督促、引导乡镇(街道)政府和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20.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深入推进法治机关、法制学校建设,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法律知识学习宣传,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长效运行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专任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开足开好法治教育课程,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2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区建设”和多点执教,合理调配学科和专业教师。建立以“国培”为引领、以“省培、市培”为中坚、以“县培”为主体,推进“国培计划”,加强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认真做好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教师个人成长档案;完善教师流动机制,努力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力争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学科配套、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 22.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监管,规范食堂、勤工俭学财务管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加强对学校乱收费行为监督检查。 23.修改完善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按照《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平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号)要求,做好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年初预算、年度使用、年终结算工作。 24.维护学校和谐安全稳定。开展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监管,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安全工作分析研判,强化安全教育与演练、隐患排查与整改,做好春秋开学、暑期防溺水、灾害性天气、涉暴防恐、饮食卫生、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排查教育领域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25.提升教育综合服务能力。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新成就与新举措,关注教育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1个。分别是:新平县教育局(本级)1个是行政单位;非义务教育学校5个分别是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平第一中学、新平职中、新平县幼儿园、新平县第二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26个(其中:初中11个,小学15个)是新平第一小学、新平第二小学、新平第三小学、新平第四小学、新平第五小学、杨武中小学、新化中小学、平甸小学、新平第二中学、戛洒中小学、水塘中小学、漠沙中小学、者竜中小学、老厂中小学、建兴中小学、平掌中小学等。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3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26人。在职在编实有294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31人。 离退休人员1148人。其中:退休1144人,离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年末实有车辆16辆(包含学校未占编制的其他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38,523,074.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574,177.22,占总收入的97.14%;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3,967,290.00元,占总收入的0.05%,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19,981,606.80元,占总收入的2.38%。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98%,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项目资金收入增加;政策性变动人员经费的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05,,038,140.58元。其中:基本支出623,059,554.98元,占总支出的77.40%;项目支出181,978,585.60元,占总支出的22.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变动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3,059,554.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4,527,567.54元,占基本支出的97.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810,352.05元,占基本支出的2.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978,585.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6%,主要原因是新平三中、新平县第一小学等新建项目资金需按工程进度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639,661.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5%。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变动人员经费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9,83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两新”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等; 2.教育(类)支出605,329,14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4%。主要用于教育相关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等; 3.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新平三中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4,406,55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社会保险、退休金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7,793,59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保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0,826,1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7.农林水支出(类)304,3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新平县第二中学、新平县第一小学、新化小学、戛洒小学、新平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平一中的民族宗教专项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91,800.00元,支出决算为720,581.67元,完成预算的6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6,849.50元,完成预算的7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732.17元,完成预算的57.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包含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控制数和其他财政拨款资金数,多数学校无财政拨款的其他资金,只有生均公用经费,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69,046.75元,减少3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551.92元,减少2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9,494.83元,减少39.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黄标车处置了5辆,减少了公务用车经费,其次是因实行厉行节约而减少了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849.50元,占46.75%;公务接待费支出383,732.17元,占53.2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849.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6,849.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发展事业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3,732.1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3,732.1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发展事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008.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2%,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控制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教育局资产总额968,361,298.88元,其中,流动资产55,260,624.48元,固定资产657,603,811.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8,017,549.11元,无形资产19,694,464.70元(戛洒小学征地费),其他资产77,784,848.9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615,784.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453,247.73元(新增戛洒小学中心校园建设等)。处置房屋建筑物87,358.85平方米,账面原值83,296,503.94元;处置车辆5辆(者竜小学、戛洒二中、建兴小学、平掌小学、新平一中),账面原值885,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11,447,316.5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6,575.32元;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30,643.68元(出租房屋无法准确估量面积和账面价值)。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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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968,361,298.88 | 55,260,624.48 | 657,603,811.69 | 542,155,821.94 | 2,532,973.00 |
| 110,404,516.75 |
| 158,017,549.11 | 19,694,464.70 | 77,784,84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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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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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2,942.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2,94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新平县教育局非税收入总额14,568,486.77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入10,980,99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266,569.35元,捐赠收入172,200.00元。缴入国库3,588,792.77元,缴入财政专户资金10,979,694.00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001111 新平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510585806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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