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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0-17 17:10   点击率:95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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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指导财政所的业务工作;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参与完成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审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汇总审核全县部门决算;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支出;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监缴,拟订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自觉服从服务于的意识,着力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果。紧紧围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聚焦12345发展战略和3+4产业体系,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持续深化新平之变,助力全市打造一极两区,做好以下工作:

1.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在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充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推动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助力财政治理能力提升。不断增强遵从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持续优化民生投入,加大欠拨专款和往来款消化力度,强化隐性债务化解,推动新平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全力做好三保保障工作。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二是严格按照批准的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执行,不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不随意调减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用于安排其他方面支出。三是加强库款资金统筹调度,严格按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其他支出顺序安排支出。

3.抓实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投资条例》。在安排完三保支出后,优先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资金安排纳入财政预算,单位已经批准的预算为支出依据,从严管控政府工程项目,杜绝形成新的政府性债务。二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做好 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提升项目包装质量,坚持资金跟项目走,优化投向结构,提高使用效益。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三是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实施动态跟踪监控,筑牢债务管控防线。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债务风险类型,按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化解方案,运用多种合规手段,分类化解债务风险。

4.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一是树立向上争取意识。结合新平特点和特色,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包装,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获得中央和省、市的最大支持。二是积极争取省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120号),对县域高质量经济发展和财源培植实施奖补,我县要认真学习《云南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分析研判,提前谋划,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较为薄弱的指标进行集中攻坚,确保最大限度获得上级奖补。三是提高执行力。把争取到资金、项目或政策执行到位,通过提升工作效率,来有效提升向上争取的竞争力。

5.强化财源培植,培养新兴产业。一是坚持工业集群化,推动工业补链延链强链。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力争启动大红山铁矿倍增计划,争取项目总部落地新平,推进大红山铁矿二道河矿段采选及智能化矿山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仙福公司产能置换技改升级等项目,协调推动瀛洲水泥技改升级、南恩公司技改搬迁等项目建设。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桂山片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主体完工,创新发展园中园方式加快布局新兴产业和壮大轻工制造产业。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穆鑫废旧轮胎加工等项目建设,启动扬武片区居拉里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大人力投入,集中优秀人才实抓、细抓、精抓财源建设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大财力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金融资金的助推作用,企业自有资金的内生作用,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梳理已经出台的企业补贴政策,整合资金,支持重点,避免无效投入。要把有限资金投入到财税贡献大、解决就业多、生态环保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上,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比例。四是创新投入方式。做实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带着资产、资金、资源与引入的企业以股权投入方式合作经营,提升国有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6.积极筹集资金,均衡组织收入,做好国库资金调度。根据我县收支目标任务,积极与税务、非税管理局和执收单位协调配合,依照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税费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工资、社会救助资金等及时足额发放,加大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税政股)、国库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股、综合与研究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评价股(条法股)、资产管理股(债务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金融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合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合作中心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916,84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6,841.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831,334.24元,下降34.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31,334.24元,下降34.0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0.00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办事处五桂社区富春街41号附3号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少308,618.9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916,841.3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3,730.70元,占总支出的48.45%;项目支出11,813,110.60元,占总支出的51.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831,334.24元,下降34.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0,358.61元,下降8.34%;项目支出减少10,820,975.63元,下降47.8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1,144,490.43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4,131.82元,合计减少1,010,358.61元;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0.00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办事处五桂社区富春街41号附3号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少308,618.9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03,730.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95,317.29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8,413.41元,占基本支出的8.18%。办公费人均支出840.76元、水费人均支出151.98元、电费人均支出248.11元、邮电费人均支出650.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13,110.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专项经费1,179,392.35,主要用于开展聘请一家项目入库评审公司完成我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评审及重大项目事前评估,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组织预算布置、中长期预算编制、决算布置、政府采购、内控编报、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乡镇服务能力提升等会议培训8次;采购打印纸180余件;预算系统、绩效管理系统,支付一体化系统等一整年正常运维;

2.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346,8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租赁办公设备及相关服务1套;3个运营维护平台正常运行完成1年费用的支付;租用光缆传输电路正常运行完成1年费用支付;网络运维;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1,954.00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事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财政系统培训1次、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培训1次、高层次预算绩效专家及乡镇公共服务提升培训1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1次、全省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业务培训1次;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委员会党建工作经费24,484.25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相关工作,全年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党建相关工作,每月一次主题党日共计12次。为支部每月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发放生日贺卡150余份。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成书籍征订,微党课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我本是高山》;

5.农房保险保费财政补助项目资金152,9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补助农户24,614户,其中脱贫户2,983户,普通农户21,631户,所有工作均完成,完成资金兑付152,900.00元;

6.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79,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经办银行涉及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补贴银行相关定向费用。支付北银村镇银行202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支付建兴乡、平掌乡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工作经费。  

7.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业监管业务补助经费7,7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引导融资担保行业及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引导融资担保行业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和三农实行较低担保费率;开展1次融资担保行业及小贷公司监管业务,包括开展现场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监管信息化建设等,每个月开展1次非现场监管;开展1次监管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购买办公用复印纸、日常办公用品。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经费9,8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完成金融风险防控1次;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566.68亩,建成苗圃木区两处;生态林35,101.70亩;保证公司正常融资需求及各项目正常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6,841.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24%。与上年相比减少1,322,715.31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减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未完成4个月支付导致减少;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他交通费减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三个季度未发放导致减少;对企业定向费用补贴因财政资金困难未完成全额兑付导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88,84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9%。其中: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8,316,129.9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408,316.58元,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907,813.41元,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 支出657,91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

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 支出75,500.00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

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346,880.00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67,936.3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4,484.2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0,87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6,6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2,478.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91,798.80元,主要用于抚恤金、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5,29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3,092.39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29.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5,677.4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98.96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3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其中: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52,9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房保险保费财政补助部分;

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北银村镇银行202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160,2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9,600.00元,主要用于水费、电费、差旅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7,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其中:

2179999其他金融支出7,7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1,4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11,42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40,60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7,400.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48%,完成年初预算的5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3,20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52%,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60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7,40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3,2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无支出、无预算;二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相关规定,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政府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互相请吃,坚持节约、热情、真实的原则,接待费没有超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645.42元,下降4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34.58元,增长1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880.00元,下降72.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频繁、油价上涨,车辆费燃油费较上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预算改革、政府债务清理、金融监管、相关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省、市领导来本县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413.41元,比上年增加134,131.82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445.70元、水费9,118.90元、电费14,866.70元、邮电费39,028.00元、物业管理费45,260.00元、差旅费310.34元、维修(护)费25,143.20元、公务接待费13,203.00元、专用材料费1,030.00元、劳务费277,300.00元、委托业务费6,960.00元、工会经费59,935.87元、福利费70,499.1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00.72元、其他交通费用247,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11.8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464,501.01元,其中,流动资产95,492.23元,固定资产3,369,008.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2,448.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392.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099.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004.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099.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099.7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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