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在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学而有为”坚定“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机关”定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聚焦主题主线,树牢“维护核心”意识。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引路领航、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实现集体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2.以“行而有为”增强“服务中心”的行动自觉 聚焦法治保障,稳步推进民族立法。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定位,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 聚焦监督重点,全力提升监督质效。聚焦发展重点、改革难点、民生热点依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工业倍增工作情况、巩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等报告。加强预算监督、审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监督,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聚焦程序规范,依法开展决定任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议、决定,强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事项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必有果。 聚焦守正创新,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培训会和专题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工作站(室)、立法联系点、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等载体的重要作用,找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不断探索创新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路径、新方法。 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情况、2023年部分重点督办建议落实情况开展视察。 规范阵地建设,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制定《关于加强全县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三年建设计划(2023—2025年),按新标准新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人大代表之家,改造提升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和村(社区)代表联络室,形成“家”“站”“室”纵向贯通、信息联通的新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县人大监察与法制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社教科文卫委员会、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8,709,54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9,545.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3,632.50元,增长11.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3,632.50元,增长11.01%。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发〔2022〕45号)新增业务工作保障经费(代表活动阵地运行管理经费)250,000.00元和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增加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8,709,545.87元。其中:基本支出6,454,710.13元,占总支出的74.11%;项目支出2,254,835.74元,占总支出的25.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3,632.50元,增长11.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4,925.21元,下降7.92%;项目支出增加1,418,557.71元,增长169.63%。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发〔2022〕45号)新增业务工作保障经费(代表活动阵地运行管理经费)250,000.00元和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增加2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4,710.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64,612.75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0,097.38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1,962.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代表活动阵地运行管理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2.三会三察项目经费支出99,220.75元,主要用于开展召开会议、视察、执法检查工作支出; 3.人大立法工作项目经费支出61,939.17元,主要用于开展立法工作支出; 4.委室调研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88,201.02元,主要用于开展委室调研工作支出; 5.对外交流工作项目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外交流经验、做法工作支出; 6.人大代表培训项目经费支出362,602.00元,主要用于开展组织人大代表外出培训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9,545.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63,632.50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发〔2022〕45号)新增业务工作保障经费(代表活动阵地运行管理经费)项和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26,48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9%。其中: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4,938,675.18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奖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7,2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其他交通费、通讯费; “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265,900.00元,主要用于会议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61,962.9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75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2,81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4%。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2,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677.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718.2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67,022.80元,主要用于抚恤金、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1,83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2,219.7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6,083.0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29.16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8,4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68,40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健全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健全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56,043.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514.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6,5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41%,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5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043.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514.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6,5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和外地人大到我县调研、交流立法工作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228.65元,增长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548.65元,增长2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20.00元,下降23.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配件老化导致维修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参加会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和外地人大到我县调研、交流立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097.38元,比上年增加140,007.65元,增长25.45%,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2,176.00元、邮电费支出20,000.00元、差旅费27,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437.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9,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0,000.00元、福利费支出7,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134.38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57,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58,454.22元,其中,流动资产96,927.72元,固定资产361,526.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827.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6,565.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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