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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0-22 18:10   点击率:62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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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主要职责: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四项职能:监督职能、教育职能、惩处职能、保护职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监委主要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关于主动赶超、争先进位发展目标和县委12345发展思路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严肃纠治政治偏差、理念偏差、工作偏差。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配合统计部门对两个责任缺失、关键少数插手干预等问题进行查处。

2.坚持纠树并举,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协助县委起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车轮上的腐败问题,组建特色行动工作专班开展蹲点监督,运用自查+检查方法挖深挖细存在问题,找准本地区四风问题主要表现,梳理负面清单37项,督促干部职工对照检视。加强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外出考察学习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报备监管。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围绕清廉云南10个专项行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采取红白榜、实地督导等举措,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组织9个牵头单位、13个责任单位共同梳理编制小切口项目任务清单,明确52项整治重点,制定85项整改措施,配套70项监督措施。

3.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组织实施第六、七、八轮巡察,提出巡察建议243条,形成专题报告5个,移交立行立改事项58件。完善巡察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抓实深入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试点项目,推动县委巡察工作提质增效。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围绕清廉云南10个专项行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采取红白榜、实地督导等举措,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以1+1+3+N模式压紧压实平台搭建、日常维护、推广宣传全流程工作,平台访问量已突破11.20万人次,公开信息2,146条,探索创新实施四项制度,建立片区协作+交叉检查机制,推动监督下沉、融入基层治理,乡镇纪委、村监委监督质效快速提升。

4.坚持严的基调,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效能叠加。以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健全完善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清廉新平建设工作制度,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督促各发案单位以案为鉴、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优化治理,放大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综合效应。发布党风廉政宣传信息388条,讲好新平廉政故事;开展纪律警示教育612,801人次,推进清廉建设全域覆盖、全面共进,纵深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做好澄清正名,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机关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11个,包括:县直机关工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和巡察机构5个,包括: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5,368,92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68,925.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10,291.98元,增长12.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10,291.98元,增长12.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保险基数提标,新增办公业务用房工程项目3,930,7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5,368,925.50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0,050.72元,占总支出的79.86%;项目支出5,108,874.78元,占总支出的20.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10,291.98元,增长12.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8,951.30元,下降5.45%项目支出增加4,079,243.28元,增长396.1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在2022年补发了2021年综合考评奖2023年增加办公业务用房工程项目3,930,700.00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60,050.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67,648.55元,占基本支出的88.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2,402.17元,占基本支出的11.81%。人均公用经费26,582.25元,人均公用经费开支较大的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公检法部门的标准测算,除正常的公用经费外,还包括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08,874.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新财行〔202234号(调整)省级纪检监察工作项目经费支出6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办公设备采购、办公耗材、差旅费、车辆租赁费等;

2.新财字〔20231202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项目经费支出440,331.68元,主要用于开展县级巡察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巡察产生的各种费用;

3.新财字〔20231号(调整)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930,7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工程款支出;

4.新财字〔202312023年党建工作项目经费支出7,582.1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费用;

5.新财字〔2023328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项目经费支出20,261.00元,主要用于开展遗属补助发放工作

6.项目支出30,000.00元,此项目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68,92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10,291.98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办公业务用房工程项目3,930,700.00元、工资正常晋升、保险基数提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29,05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1%。其中: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5,740,445.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机构运行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81,031.68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工程等;

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4,582.1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费用;

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3,92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27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631,458.4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31,932.6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0,261.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9,35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4,687.1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0,703.8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73,962.5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6,5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306,59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000.00元,决算为455,16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2,313.2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43%,完成年初预算的2,523.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56,249.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46,6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24%,完成年初预算的71.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5,16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2,31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3.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56,249.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46,6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增多,使用率高,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部分费用结转到次年结算;因办案工作需要,新增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5,442.71元,增长18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2,313.27元,增长2,323.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187.44元,增长1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942.00元,增长96.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多,使用率高,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部分费用结转到次年结算;因办案工作需要,新增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未涉及出国出境事宜。

2.购置车辆1辆。因办案工作需要,新增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监督检查、案件办理、巡察乡镇(街道)及巡察村(社区)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纪委等上级相关部门来往人员对接工作、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工作安排,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2,402.17元,比上年增加178,232.41元,增长8.05%,主要原因一是采购增加了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二是三公经费增加,新增采购执法执勤车一辆;三是办理案件数量增多,所需差旅费也有一定程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1,354.47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11,974.70元、电费30,432.42元、邮电费26,100.00元、物业管理费2,785.00元、差旅费286,082.00元、维修(护)费6,930.00元、会议费23,568.00元、培训费32,390.00元、公务接待费43,205.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72,000.00元、福利费82,745.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249.23元、其他交通费用903,273.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252,313.27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8,419,377.40元,其中,流动资产6,752,428.44元,固定资产1,666,948.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23,045.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684.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7,54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2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2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00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22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5,22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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