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中国红十字总会、云南省红十字会和玉溪市红十字会制定的工作规划、计划工作。 2.开展全县备灾救灾工作,参加国内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建立备灾中心或仓库以及网络,开展募捐筹资工作。 3.开展卫生救护、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协助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发展新会员和志愿者,壮大红十字队伍。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培养青少年人道主义意识。 6.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往、交流与合作。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卫生救护、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围绕“抓基础、强基层、建机制、促发展”工作思路,深化改革创新、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发展底板、切实履职担当,选准配强了红十字会“领头雁”,建立健全了请示汇报制度,制定印发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实施了“十个一”项目,先行建设了扬武镇、平甸乡、新化乡等标准化红十字阵地建设示范点,为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奠定基础,全力打造更多“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更有力、有效地彰显红十字会人道作为,实现为群众服务“零距离”。 2.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认真践行“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宗旨,主动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围绕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健康县城创建目标,县乡村三级联动齐发力,配合县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局、交通运输局等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二是通过“五个常态化”(每周例会学、每月进广场、每季周末班、乡村干部全覆盖、新生军训重点培训)推进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提高了应急救护培训的覆盖面、普及率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截至目前,完成应急救护培训68期10,688人次,完成培训指标10,000人的106.88%,其中完成救护员取证培训7期251人次,完成培训指标250人的100.40%。 3.大力实施人道主义救助,助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积极开展人道服务,以高效运转、公开透明作为事业发展的生命线,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切实承担起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崇高使命。一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协调和靠前服务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博爱送万家、医疗救助、助学帮扶、博爱救急等公益捐赠活动。截至目前,完成2022年“博爱玉溪行”项目执行168,296.75元,将价值300.00元的家庭箱发放到561个困难家庭手中;完成2023年“5·8人道公益日”网络筹款39,661.14元;完成2023年“博爱玉溪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益项目网络筹款101,472.59元;倡议募捐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发展资金4,635,598.40元;先后协调20家爱心企业参与“博爱助学”“博爱助困”“乡村振兴”等公益捐赠2,376,050.00元,共计筹款7,011,648.40万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06.86%。 4.加强“三献”宣传服务,红十字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三献”志愿队坚持依法履职、服务惠民,利用赶集日、节假日和纪念日(5·8世界红十字日、急救日等)等,发挥单位自有媒体平台和各乡镇(街道)、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作用,同时,借助各项公益活动机会,做实线上线下宣传动员,广泛动员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三献”志愿服务中来,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三献”工作目的和意义,吸引更多的人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会工作,不断扩大红十字会精神的传播力。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遗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6次;组织无偿献血4,060人次、812,000.00ml;完成造血干细胞血样入库8人,完成任务数的100.00%;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150人,完成任务数的136.40%。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774人,成功捐献人体器官9例。 5.强化志愿服务效能,公益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年累计发展红十字会员253人,完成指标任务250人的101.20%;发展注册志愿者253人,完成指标任务35人的722.86%。一是坚持“群团姓党”,紧扣党建领航赋能,深化推进“大群团”创新改革,着力构建“党建+红建”新格局,推进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和意识形态协调发展,做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二是强化红十字阵地服务功能,管好用好“红十字救护站”“红十字服务站”等阵地,把其打造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全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三是积极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参与途径和方式,将志愿服务融入平安新平、健康新平、疫情防控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双创”工作网格责任,联合县旅游行业协会到他拉社区、古城社区、纳溪社区、锦绣社区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失能老人”志愿服务活动4次,营造“我救人人、人人救我”的良好风尚。四是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红十字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健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体系,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阵地、工作提质增效,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和学校积极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队伍,让志愿者队伍“大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备灾救灾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895,32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326.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772.83元,增长2.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658.26元,增长2.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85.4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公务员调入两人,相应基本支出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895,326.06元。其中:基本支出852,748.06元,占总支出的95.24%;项目支出42,578.00元,占总支出的4.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1,170.21元,下降13.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941.31元,增长5.17%;项目支出减少183,111.52元,下降81.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及志愿者业务技能培训经费减少,其他资金2023年度不定向捐赠款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748.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0,159.73元,占基本支出的90.32%;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82,588.33元,占基本支出的9.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57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委托代理记账专项资金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委托代理记账,规范会计工作。 2.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及志愿者业务技能培训经费支出28,1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提高应急救护培训的覆盖面、普及率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及志愿服务队工作能力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326.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658.26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调入两人,相应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7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0%。其中: “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29,5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78.00元,主要用于发放编外人员工资30,600.00元、委托代理记账专项资金14,4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及志愿者业务技能培训经费28,17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10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2%。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781.6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1601行政运行”支出600,327.8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费、工会费、“三公”经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93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148.2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908.2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81.12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5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9,521.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4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6,701.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0%,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决算为1,3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0%,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4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6,701.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决算为1,3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控车辆运行,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861.73元,增长4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14.73元,增长3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47.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年限长而老化,运行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公益、取证培训和机关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88.33元,与上年减少19,850.03元,下降19.38%,主要原因是2023年编外人员工资不再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539.44元,邮电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347.00元,工会经费3,200.00元,福利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01.89元,其他交通费34,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64,950.29元,其中,流动资产150,399.80元,固定资产14,550.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9,622.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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