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依法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各类交通事故;协助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等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圆满完成201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强化客车车辆安全隐患清零。全县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100%,客车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100%。禁毒大队对全县147名客车驾驶人进行尿检,没有发现吸毒人员。排查整治道路隐患40处,增设警示标志,减速带,警示灯等。 2.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组织安监、交通、运政等职能部门在1月17日至20日之间,深入12个乡镇(街道)、全县2家客运企业,15个客运站点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发放隐患限时整改通知书7份(全部整改完)。 3.强化“春节”期间交通安保卫。结合辖区特点,积极梳理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策划部署“春节”安保方案,加强节日期间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大客流”、“大车流”疏导工作。 (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1.交通安全宣传走进千家万户。重点交通违法实行集中曝光337人次,典型交通事故制成光碟260余份发到企业、村委会、社区、学校、大戛高速公路施工队播放,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18个,展出交通安全宣传展板576块,举办交通安全讲座32场,接受警示教育42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23条,发放系列宣传材料55000余份,根据季节和当地民俗特点,编发语音信息6条,通过村委会、社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大喇叭进行播报,受教育人数达14.5万余人次。 2.全媒体宣传。宣传稿件被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采用219条,被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网页采用27条,被公安部交管局采用3条,《车与人》杂志采用2条,被《云南法制报》采用2条,被《玉溪日报》采用16条;新平交警走进直播间,通过《中国交通频道·云南》访谈节目“91.8我来了”、“云岭通路”录制播发节目1期,刊发稿件9条;通过云南广播电视台《交通之声》栏目录制播发节目1期;被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采用1条,被人民公安报社中国警察网采用1条,被央视今日说法微博采用1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2条;被玉溪人民广播电台玉溪交通旅游广播FM87.7频率“畅行中国-文明交通玉溪在行动”专栏采用稿件25条;通过新平电视台播发《法制同期声》专题2期,刊播新闻7条。运用云南新平交警微信公众号刊发信息稿件129条,积极收集整理和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及交通违法案例66条。 (三)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按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从新从细从严开展新一轮隐患排查,大力推动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范围。2019年,新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已经投资2600余万元对交警大队上报的部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同时,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新三线K18+300米、新三线K26+300米、新三线K54+150米、新三线K60+500米4处隐患整改建议书(现在已经整改完成2处)。2019年9月,组织人员对乡镇(街道)通往村社区和偏远村民小组、自然村的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97处,预计整治经费599.953万元,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部门。 (四)持续推进城区交通秩序整治。 1.合理设置县城临时停车位。一是取缔平山路和睦广场至新平一中路段临时停车位。二是取缔西园路临时停车位。三是太平路临时停车位重新规划,解决高峰期拥堵现象。四是河滨路南侧人行道、锦秀路北侧人行道增设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临时停车位3000余个。五是青龙路取缔货车临时停放。六是龙马路施划临时停车位。 2.进一步规范车辆有序临时停放。实行临时停车收费管理的北城区,由收费人员负责指挥车辆按照车头向外或行驶方向停放。 3.增强城市街道路面维修,标准施划标线。借助创卫复审,新平大道、西园路、平山路、太平路、桂山路、桂细路重新铺设路面,重新施划标线积极修复完善交通标志标牌157套、施划道路中心线1450余米、人行横道线90平方米。 4.修建大型货车停车场。建成新平金茂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中心大货车停车场,可以停放200辆大货车。并联合城市管理局将县城主要街道停放的大货车规范到该停车场停放。 5.及时出台禁行通告。规范拖拉机、专项作业车、轻型普通货车停放公告,并已2019年6月5日起,城区主要街道禁止上述车辆停放。 6.加强宣传。积极配合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走上街头、走进学校、社区、单位、企业宣传交通安全知识32场,接受警示教育人达4.2万人次。 (五)强化监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1.开展柴油货车淘汰治理工作。一是按照辖区乡镇属地管辖原则,分片区、分乡镇、分社区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车队、客货运站场、3家机动车检测站与群众面对面宣传“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政策,如何办理报废手续等相关内容共142场次。二是使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三级微信群,提示广大车主、驾驶人尽快对“排放不合格的柴油货车”进行报废宣传7535人次。三是运用“广播提示常态化、交通安全随时播”的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政策1230次。四是通过交警执法站、办证大厅、新三公路安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11条。五是对来车管大厅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审验签证、补领行驶证、牌照的机动车所有人宣传告知到新平顺华源汽车维修网点报废“排放不合格的柴油货车”146辆。 2.开展未满16周岁以下青少年驾驶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教育。一是有针对性地集中警力对县城区初中校区和3所高中校区,戛洒中学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启蒙教育,提高学校师生自我保护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二是针对未满16周岁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长以身作则,带动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三是组织警力不定时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查处。截至2019年12月5日 ,处罚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254起,劝阻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2702人次,暂扣16岁以下人员驾驶电动车多拉人207起,由其监护人带领骑电动车的未成年人到交警大队接受教育后放行(因为不能对未成年人进行罚款处罚)。 3.开展酒驾醉驾常态整治行动。运用“看”“闻”“测”三种手段,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必检,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提升路面管控效能,确保酒驾醉驾夜查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大队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利网络新媒体开展违法曝光行动,大范围、全面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让司乘人员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形成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社会效应。全年共查处饮酒驾驶250起、醉酒驾驶32起、 4.开展周末夜查行动。各中队按照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加强对各类车辆的检查,重点对面包车、摩车查的检,检查无证非法改装、非法超员、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涉牌涉证、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共现场查获各类违法8440起. 5.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一是结合辖区车辆行驶的规律和以往整治中的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早查、晚堵、夜查工作制度,特别加强了早晨、中午和傍晚等特殊时段的查缉力度,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依托新三公路执法站、大开门收费站查缉点,对进出辖区的车辆进行筛查,逢新车旧牌、旧车新牌必查,逢疑必查,从严查处遮挡、污损和不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对查获的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犯罪,一律上限处罚,提升执法震慑力。三是对重点布控的逾期未年审、逾期未换证、报废车、套牌车、假牌、使用伪造的机动号牌等重点隐患车辆进行严格查处,一旦发现嫌疑车辆进入辖区,第一时间通知出警进行路面拦截,迅速处置,保证道路畅通有序。共查处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5起,假牌7起、套牌29起。 6.开展“逢五”“逢十”全国统一行动。紧盯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控有效衔接,以定点查缉、流动管控等形式,强化路面严查、严控、严管,全面营造“打击酒驾醉驾不间断”的严管高压态势。共现场查获各类违法4104起. 7.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全面整治辖区超载大货车,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货运车超载、擅自改装车辆(加高栏板)、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设置5个固定检查点,投入警力35人,大力开展舆论宣传,登记发放宣传告知书510辆。发放宣传单3078份,查处15起二是联合县治超办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推动辖区源头治超,已经开展了4部门联审辖区38家砂石料企业会议2次,矿石运输企业5家约谈1次,并对5家砂石料企业做出书面警告处理。 8.全力做好70周年大庆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认真对照总队、支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综合情况通报评估一览表,查找存在的问题,举全警之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的主线,统筹做好交通安全、城市畅通、改革服务、队伍建设四大主题任务,全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 (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认真履行“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结合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督导检查分管领导、中队长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情况,民警强化廉洁从警的警纪铁规教育情况。 2.抓廉政教育引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抓思想、夯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入手,对民警和辅警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执法理念、服务理念等方面的教育,把各项专题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使全体民警和辅警切实受到深刻的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教育,切实增强了民警、辅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党风廉政观念,从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3.抓谈心,促廉洁。结合当前公安机关开展“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督促水塘派出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认真对照市局实施方案“庸”的20个突出表现重点整治问题,全面查找“庸”“懒”方面存在的不足,剖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改进。与水塘派出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交心谈心24人,及时了解民警所想、所困、所忧,极大地激发了队伍活力,增强了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4.抓廉政党课,强党纪。通过上廉政党课,析案讲纪,以案说法,谈危害、找原因、提对策,认清违法违纪的代价和成本,吸取教训,教育民警深入思考作为一名公安交警如何找准自己的目标定位,如何找到工作的动力和前进方向,如何用“四个树立”来把握好人生航向,三方面正确引导民警“遵纪守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4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3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3.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233.48对比减少399.86万元,减少17.90%,主要原因分析项目(2018年开展全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项目)减少,今年除人员经费外无其他项目开展,人员经费与去年的相差不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37万元,占总支出的81.30%;项目支出322.30万元,占总支出的18.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169.06万元对比减少445.39万元,减少20.5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2018年开展全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项目经费已2018年年底兑现完成,2019年不再开展该项目。今年除人员经费外无其他项目开展,人员经费与去年的相差不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1.37万元。与上年1931.54万元对比减少530.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2018年开展全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项目经费已2018年年底兑现完成,2019年不再开展该项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8%。人员经费人均0.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1.4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30万元。与上年237.52万元对比增加84.79万元,增加率35.69%,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增加,2106年“五小工程”已建造完,尚未付款,于2019年结清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169.06万元对比减少445.67万元,减少20.5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2018年开展全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项目经费已2018年年底兑现完成,2019年不再开展该项目。今年除人员经费外无其他项目开展,人员经费与去年的相差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5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0%。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1028.59万元,2040220执法办案184.97万元,2040299其它公安支出337.73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2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1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9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8.2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34.87万元,完成预算的7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68万元,完成预算的6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6.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规范接待管理,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去年的数字变化不大,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较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02万元,下降-2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9万元,下降-78.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规范接待管理,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去年的数字变化不大,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8万元,占90.84%;公务接待费支出3.19万元,占9.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6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上级部门和省内外同行警务交流活动等相关的业务所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2万元,与上年279.28万元对比减少62.13%,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压缩公用经费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81万元,印刷费15.46万元,水费2.79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6.76万元,维修(护)费5.34万元,会议费0.44万元,培训费0.76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专用材料费77.09万元,劳务费8.05万元,委托业务费1.92万元,工会经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万元,其它交通费用30.08万元,其它交通工具购置1.9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9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12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24万元,固定资产210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1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2.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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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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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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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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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 1123.61 | 177.24 | 946.37 | 78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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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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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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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2019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算公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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