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绿孔雀智慧监控管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1 08:03   点击率:308打印】【关闭

 

新平县绿孔雀智慧监控管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平县绿孔雀智慧监控管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20210322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XSS-ZFCG-202101(二次)

1.2项目名称新平县绿孔雀智慧监控管理系统项目(二次)

1.3采购预算¥640000.00元(大写:陆拾肆万元整)

1.4最高限价¥640000.00元(大写:陆拾肆万元整)

1.5采购需求:

1.5.1项目建设区域

新平县4个绿孔雀保护小区,即:者竜乡向阳村委会绿孔雀保护小区;者竜乡腰村村委会大平掌绿孔雀保护小区;老厂乡黑查莫、转马都村委会绿孔雀保护小区;新化乡代味村委会绿孔雀保护小区。

1.5.2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绿孔雀智慧监控系统前端12套,其中:远距(3000米范围高清显像)监控前端5套,近距(500米范围高清显像)监控前端7套;(2)建设绿孔雀智慧监控系统终端1套,包括监控终端接受、存储、影像显示等配套设施设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3服务期限:3年。

1.5.4项目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02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信用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核实,如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其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6日至20210305日,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

3.2现场确认登记:请于20210226日至20210305(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现场确认登记: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人报名的),(5)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成功截图界面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3.3只有同时完成3.1网络报名和3.2现场确认登记的投标人方为报名成功。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3220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

4.2网上递交: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光盘中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上传至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致,并且已经加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按时参加开标,携带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5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政务大楼四楼)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3号

联系方式:0877-70197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联系方式:0877-2064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师

电话:0877-2064622

 

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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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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