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金厂河等五条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金厂河等五条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招标内容包括新平县南恩河治理工程、新平县金厂河整治工程、新平县达哈河整治工程、新平县棉花河整治工程、新平县困龙河治理工程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2.2 工程估算总投资: 1294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第一标段:新平县南恩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拟治理河长2.3km,为5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新建防洪堤、河道消能设施、护岸护坡、绿化及水生态工程。工程建成后可保护耕地0.1万亩,保护集镇人口0.33万人。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 第二标段:新平县金厂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拟治理河长2.6km,为5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新建防洪堤、河道消能设施、护岸护坡、绿化及水生态工程。工程建成后可保护耕地0.1万亩,保护集镇人口0.3万人。估算总投资2080万元。 第三标段:新平县达哈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拟治理河长2.9km,为5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新建防洪堤、河道消能设施、护岸护坡、绿化及水生态工程。工程建成后可保护耕地0.35万亩,保护集镇人口0.18万人。估算总投资2320万。 第四标段:新平县棉花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拟治理河长3.8km,为5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新建防洪堤、河道消能设施、护岸护坡、绿化及水生态工程。工程建成后可保护耕地0.5万亩,保护集镇人口0.2万人。估算总投资3040万元。 第五标段:新平县困龙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拟治理河长5.2km,为5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新建防洪堤、河道消能设施、护岸护坡、绿化及水生态工程。工程建成后可保护耕地0.06万亩,保护集镇人口0.11万人。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近3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3.5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的专业人员,工作经验8年以上,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件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诺在今后服务期限内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 3.6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为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的专业人员,工作经验8年以上,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承诺在今后服务期限内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 3.7 应具备良好信誉,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未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查出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开标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截图)。 3.8 省外企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到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应包括市场主体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资历、能力状况、代表业绩等信息。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 号),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查询信息结果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3.9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选一个标段;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网上完成报名,并于2021年 4 月 1 日9:00时至2021年 4 月 8 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将下述资料及报名表扫描件(格式:PDF)发送至电子邮箱598472833@qq.com完成资料审核。各投标人需网上报名成功和完成资料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交纳,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投标人报名时,资料审核为下述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PDF):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报名网站截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4 月 1 日至2021年 4 月 8 日,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南屏支行,户名: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50201101924503146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 4 月 27 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平县振兴路2号政务大楼四楼)。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4 月 27 日8 时30分至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3网上递交:①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田工 电 话:13887770540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 江工 电 话: 1388844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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