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扬武镇龟枢河大平地河道采砂石场5#采砂、制砂、承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4-09 15:04   点击率:257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受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新平县扬武镇龟枢河大平地河道采砂石场5#采砂、制砂、承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平县扬武镇龟枢河大平地河道采砂石场5#采砂、制砂、承销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YNQY-ZB-2020-12

2.3采购内容:新平县扬武镇龟枢河大平地河道采砂石场5#采砂、制砂、承销采购项目,内容包括采砂(石)场内砂石的开采、筛洗及销售。开采总量不超过54.47万立方米。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4采购报价要求:以投标人承租完成开采、筛洗每立方米砂(石)进行报价,最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36.00元/立方米(此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承租每完成开采、筛洗1立方米砂(石)所需的设备费、人工费、燃油费、电费、机械费、租地洗砂费、道路维护费、河道恢复费、税费等,高于此报价投标按废标处理,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后进行报价)。

2.5承包经营期限:五年,具体以招标人在主管部门所取得的经营期限为准;

2.6项目地点: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龟枢河大平地河道

2.7售卖砂(石)质量要求:所生产售卖的砂石须达到《建设用砂》及本地市场用砂标准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砂(石)等相关内容。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 8 日至202104 14 日,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登陆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现场报名

4.2.1系统报名成功后,须于202104 8 日至202104 14 ,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平分公司(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21幢S12号商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2.2办理相关手续时须持①网上报名成功截图;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时提供);(注: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2.3招标文件工本费1200元/份,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8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6、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将来可能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粤海  

 话:1808778025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17号楼18层1810号

新平分公司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21幢S12号商铺

人:余健超、李发秋

   话:18206763616、1528710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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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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