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专项净化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专项净化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玉发改社会〔2017〕611号、玉市建复﹝2019﹞13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不足部分地方配套和自筹解决(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2929.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20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28.6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共15层(地上),地下共2层,檐口高度:59.40米。 2.2、招标范围:综合大楼DSA、CCU、血液透析中心、产房、NICU、ICU、手术部、消毒供应室(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虚线范围内)以及普通区域部分功能房间空调系统等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根据招标人的工程内容、功能需求及材料要求,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专项净化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精细化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 2.2.1、设计部分:综合大楼DSA、CCU、血液透析中心、产房、NICU、ICU、手术部、消毒供应室(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虚线范围内)以及普通区域部分功能房间空调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二次装饰装修设计等所有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 2.2.2、施工部分:根据投标人设计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综合大楼DSA、CCU、血液透析中心、产房、NICU、ICU、手术部、消毒供应室(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虚线范围内)等科室的装修工程及净化通风设备和安装工程采购及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设计施工图纸所示的所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提供竣工图纸、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质保工作。 2.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图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备案。满足二级甲等医院使用标准。 (3)项目总体质量要求:满足二级甲等医院正常运营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2.5工期:180日历天(含图纸设计与施工及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合格的时间)。逾期违约金为2000元/天。 3、申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部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施工部分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须同时配备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 ①投入本工程建筑专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②投入本工程机电专业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注:投入本项目的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分别配备。 3.3.2其它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职称资格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C证);专职质量检查员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证书,专职标准员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3.5企业业绩要求: 3.5.1近年(2017年至今)最少完成过一项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洁净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5.2近年(2017年至今)最少完成过一项洁净系统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最多只能由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后需于开标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3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递交地点为: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6.4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09时00分;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开标的投标单位,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振新路9号 地 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21-S12号 邮 编:653499 邮 编: 653499 联系人:刘文苹 联 系 人:余健超、李发秋 电 话:13987762575 电 话:0877-7710066 行政监督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7-7023208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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