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平县漠沙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复,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新平县漠沙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新平县漠沙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2 采购编号:YXXH2021-042 2.3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 包段划分: (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段划分 | 包段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价 (上限控制价) | 一包 | YXXH2021-042-1 | 完成新平县漠沙镇5个行政村共43个自然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需要新编规划的自然村为32个,可沿用原成果自然村18个,需要提升完善的自然村13个。 | 74.55万元 | 二包 | YXXH2021-042-2 | 完成新平县漠沙镇3个行政村共64个自然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需要新编规划的自然村为37个,可沿用原成果自然村8个,需要提升完善的自然村6个。 | 74.30万元 | 三包 | YXXH2021-042-3 | 完成新平县漠沙镇4个行政村共62个自然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需要新编规划的自然村为36个,可沿用原成果自然村16个,需要提升完善的自然村9个。 | 77.95万元 | 四包 | YXXH2021-042-4 | 完成新平县漠沙镇2个行政村共57个自然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需要新编规划的自然村为37个,可沿用原成果自然村10个,需要提升完善的自然村0个。 | 70.60万元 | 五包 | YXXH2021-042-5 | 完成新平县漠沙镇4个行政村共51个自然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需要新编规划的自然村为35个,可沿用原成果自然村16个,需要提升完善的自然村4个。 | 72.40万元 |
注: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包段,同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包段。投标人必须就自己所投的某个包段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审将按一包段至五包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平县漠沙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6 服务质量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且通过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 2.7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为:¥369.80万元(分包采购预算价详见上述包段划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19 年任意 1 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财务报表;若无财务会计报表的必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说明和承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做出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规划类)或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3)信誉要求: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投标人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 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投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4.2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 4.3 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并装订成册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平县凤凰家苑联排商住楼A-46-1)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同上)。 (1)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如有授权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 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云南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省本级)》,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购将采用电子评审,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投 标 用 户(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时间:请投标人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07 月 08 日上午午 09 时 00 分前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现场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1)现场递交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楼四楼(新平县振新路2号 穆斯林车站斜对面) (2)现场递交时间:2021 年 07 月 08 日 08:30 ~ 09:0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注:投标人需同时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议现场。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7月 08 日 上午 09:00 时。 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楼四楼(新平县振新路2号 穆斯林车站斜对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海祥 联系电话:15911776279 地 址:漠沙镇文化路14号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宝红、龙艳 联系电话:15808660208、15187759939 联系地址:新平县凤凰家苑联排商住楼A-46-1 2021 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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