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玉溪市新平县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备案【2021】92号文备案进行实施,项目业主为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溪市新平县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按照一次性规划,分片区实施的原则,主要进行凤凰苑(小河边停车场片区一期地块)、金阁苑(新东进市场片区B地块)、先农坛市场(宾馆片区)及小河边道路改造、新东进市场片区道路改造、宾馆片区道路改造的实施。其中:凤凰苑(小河边停车场片区一期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2132.4㎡,总建筑面积为35059.4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为9955.24㎡;金阁苑(新东进市场片区B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4800.57㎡,总建筑面积为37415.78㎡,架空层建筑面积为11776.08㎡;先农坛市场(宾馆片区)建设总用地面积为23029.31㎡,总建筑面积为46469.15㎡,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6055.24㎡。小河边停车场片区包括平山路、幸福路延长线、桂细路、西园路(平山路~河滨路)、沁园街、河山路6条道路;新东进市场片区包括文化路延长线、一小规划路延长线2条道路;宾馆片区包括龙马路、富新路、河滨路、太平路、育新路、规划2号路、河滨路(华山东路-太平桥)7条道路,总共15条道路的改造建设。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8532.6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8532.68万元,银行贷款7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EPC招标(总承包招标完成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如:消防及其他需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工程内容、重要设备及材料由发包人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实施)。 2.2.1、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进行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震波速测试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报告并配合通过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 2.2.2、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配合项目报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全部基础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全部工作,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 2.2.3、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以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为准。 3.2.4、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均以最终审批通过的内容及招标人项目指挥部以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变更单等形式临时指定的工作任务为准。 2.3、EPC总承包计划工期:36个月,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项目推进情况,编制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并备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经招标人批准备案的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每个工作节点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天。 3、申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1、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属联合体的,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勘察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分别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近年完成过对应类似工程相关业绩,施工业绩:2018年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各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勘察业绩: 2018年至今完成过一项各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勘察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设计业绩:2018年至今完成过一项各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申请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投入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3.5.2、投入本项目的建筑、市政行业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分别配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一级注册结构师(市政)的项目负责人各一名,均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均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3.5.3、投入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须同时配备建筑与市政二个行业相关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5.3.1、建筑行业部分: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项目专职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标准员岗位资格。 3.5.3.2市政行业部分: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项目专职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标准员岗位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后需于开标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2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递交地点为: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2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6.4开标时间:2021年7月12日09时00分;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开标的投标单位,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娟 联系人:余健超、李发秋 联系电话(传真):0877-7776821 联系电话:15287106070、0877-7710066 202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