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棚改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一期)项目第一标段电梯采购、安装工程,已由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投资【2019】39号文及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市建复【2019】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根据总承包合同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为玉溪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平县棚改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一期)项目第一标段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新平县棚改老城片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移交招标人使用(土建移交井道后,不得因自身原因影响工期)。逾期违约金为¥2000.00元/天。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符合招标人的验收要求,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检测备案登记并提供成果,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质量保修期:2 年,以检验合格证书的签署之日起算。 3.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新平县棚改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一期)项目第一标段电梯采购、安装工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计制造(供货)、产品保护(运输保护、半成品保护、成品保护、验收交付之前的保护保管)及使用验收、施工安装(深化设计)、调试服务、特种设备安装及使用验收、登记备案、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技术资料及质保服务)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措施。 3.2 招标规模:T1-T4客梯4部;T5-T8消防电梯4部。具体技术标准、参数详见电梯参数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供货和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厂家只接受唯一投标。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万元且不少于 8 台电梯的供货业绩至少 2 项,并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4 资质要求: 4.4.1 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 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如为最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具备曳引式客梯型式试验报告。 4.4.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2)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量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T1 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T2),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4.6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5 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20 年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4.7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参与。 6.2、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6.3、招标文件费用1200.00元/份,于开标当日缴纳(支付方式:现金及其他支付方式);若选择网上开标的投标人于2021年12月17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前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入如下账户:户名: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行玉溪北苑支行,账号:5300165613705100037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无需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光盘); 7.4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15时00分;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开标的投标单位,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其他要求: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开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2021年12月17日15时30分止),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进行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1号3-2 联系人:赵春景 联系电话: 0877-266318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 系 人:黄笛 联系电话:15706977480 行政监督单位:新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7—70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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