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交易国土告字[2021]11号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2-10 18:12   点击率:159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新交易国土告字[2021]11

    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XTC(2021)19

宗地总面积

261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古城社区中古城小组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1.0—1.2

建筑密度

43%

绿地率

25%

建筑限高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类居住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1184万元

评估报告备案号

5325021BA0180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万元)

3943.8180

增价幅度

50万元/次的整数倍

备 注

其他设定条件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119号地块规划限制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1]52号)的要求执行。

拍卖时间

2021122809:00时


宗地编号

XTC(2021)24

宗地总面积

1265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古城社区中古城小组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1.72.1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36米以下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类居住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574万元

评估报告备案号

5325021BA0181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万元)

1910.7540

增价幅度

50万元/次的整数倍

备 注

其他设定条件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124号地块规划限制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1]53号)的要求执行。

拍卖时间

2021122815:30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报名。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竞买人报名竞买XTC(2021)19号地块前须先与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纳溪小组签订XTC(2021)19号地块安置协议, 并凭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符合参与该地块出让竞买资格的证明文件报名参与竞买。

2.土地竞买人报名竞买XTC(2021)24号地块前须先与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纳溪小组、乙本甲小组,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古城小组、中古城小组、小啊秀小组签订XTC(2021)24号地块安置协议, 并凭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符合参与该地块出让竞买资格的证明文件报名参与竞买。

3.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4.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一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6.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1288:0020211227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相关事宜)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1298:00 2021122716:00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网址: tdcr-web/

1)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一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 18869746880  服务QQ:1471654478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1227 16:30 前到达出让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交易系统进行分配(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受理。                            

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缴纳(只接受竞买人从企业基本户转账或电汇汇入保证金时需要注明地块宗地编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新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20211227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保证金缴纳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

   号:24259801040009077

  1. 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线上进行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tdcr-web/)、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等媒体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该申请书须在竞买该地块时提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XTC(2021)19号地块属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纳溪小组的预留发展用地。经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纳溪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该地块交由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出让。

    该地块共涉及1个居民小组,土地竞得人须提供该小组享受该地块上单元房、商住联排用房、机动车标准车位相应优惠条件及优先选择的权利,其中,单元房优惠开盘价(市场价)五个百分点,商住联排用房优惠开盘价(市场价)三个百分点,机动车标准车位优惠开盘价(市场价)五个百分点。若涉及的1个居民小组不选购单元房、商住联排用房、机动车标准车位,土地竞得人按预留发展用地面积给予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纳溪小组安置补偿费2027.502万元(纳溪小组安置补偿费另121.1781万元在XTC(2021)24号中,共计2148.6801万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捌万陆仟捌佰零壹元整),支付方式自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支付,若土地竞得人不能完成支付,按8%年利率计算利息。若土地竞买人未竞买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小组在该地块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安置补偿费(不计利息)

    (三)XTC(2021)24号地块属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纳溪小组、乙本甲小组,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上古城小组、中古城小组、小啊秀小组的预留发展用地,经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纳溪小组、乙本甲小组,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上古城小组、中古城小组、小啊秀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该地块交由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出让。

    该地块共涉及5个居民小组。土地竞得人须提供5个小组享受该地块上单元房、商住联排用房、机动车标准车位相应优惠条件及优先选择的权利,其中:单元房优惠开盘价(市场价)五个百分点;商住联排用房优惠开盘价(市场价)三个百分点;机动车标准车位优惠开盘价(市场价)五个百分点。若涉及的5个居民小组不选购单元房、商住联排用房、机动车标准车位,土地竞得人按预留发展用地面积给予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纳溪小组安置补偿费121.1781万元(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纳溪小组安置补偿费另2027.502万元在XTC(2021)19号中,共计2148.6801万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捌万陆仟捌佰零壹元整),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乙本甲小组安置补偿费合计171.8322万元(大写壹佰柒拾壹万捌仟叁佰贰拾贰元整),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古城小组安置补偿费合计54.5001万元(大写伍拾肆万伍仟零壹元整),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古城小组安置补偿费合计131.5111万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伍仟壹佰壹拾壹元整),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啊秀小组安置补偿费合计27.2749万元(大写贰拾柒万贰仟柒佰肆拾玖元整),总计:506.2964万元(大写伍佰零陆万贰仟玖佰陆拾肆元整)。支付方式自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土地竞得人不能完成支付,按8%年利率计算利息。若土地竞买人未竞买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小组在该地块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安置补偿费(不计利息)。

  2.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协助税务部门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新平县财政局。

  3. 土地竞买人竞得以上土地后需完成地块周边市政规划道路的建设后再无偿移交给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30%的,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新平县税务局第一分局(政务中心二楼)补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七)竞得人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缴清出让价款的50%(首付款含竞买保证金)其余价款一年内缴清(须计算利息)。

    不按期纳出让价款的,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3]13号)文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竞得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六十日,经出让人催后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执行。

    )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拍卖出让相关事务。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费用自理,安全自负。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4楼(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人         杨女士    0877-7022779

                         女士    0877-701116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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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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