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漠沙镇曼勒社区曼勒小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3-25 11:03   点击率:279打印】【关闭

 

新平县漠沙镇曼勒社区曼勒小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新平县漠沙镇曼勒社区曼勒小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22] 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县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平县漠沙镇曼勒社区曼勒小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内容为:改造建筑外立面21788㎡、绿化种植6780棵、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及节点打造:巷道广场13600㎡;毛石挡墙40m³;休息石块20套;河道围栏200m;景观花池3600m;透视围栏240m;亭廊151.2㎡;寨门1项;河道治理及水景观打造:河道治理3500㎡;雨水排水沟2500m;傣族传统沐浴沟渠18m;水塘驳岸500m、场地平整9690.00㎡;给水工程:架设热镀锌管(DN25)720m;架设内衬不锈钢复合管(DN100)1390m;架设内衬不锈钢复合管(DN50)1060m;消防栓6套;闸阀井14座;高位水池1座、改造道路3700㎡、建设游道700㎡、新建沥青停车场场地485㎡、新建公厕70㎡、翻新太阳能路灯35盏和新增部分太阳能路灯21盏。

本项目概算投资约1235.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98.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8.04万元,预备费58.83万元。

2.2、招标范围:EPC招标(总承包招标完成后,其他需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工程内容、重要设备及材料由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实施)。

2.2.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并达到相关最新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2.2、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以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为准。

3.2.3、设计、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均以最终审批通过的内容为准。

2.3、EPC总承包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项目推进情况,编制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并备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经招标人批准备案的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每个工作节点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2000元/天。  

3、申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1、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属联合体的,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近年完成过对应类似工程相关业绩,施工业绩:2019年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设计业绩:2019年至今完成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申请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3.5.2、投入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项目专职标准员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标准员岗位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8日(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1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2年4月11日09时00分;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6.4开标方式:网上开标远程解密。

根据玉溪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开展全域网上开标的通知,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服务指南,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自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解密指令后10分钟内(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完成,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自招标代理机构下达签名指令后10分钟内(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完成,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提前检测网络是否通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娟                            联系人:余健超、李发秋

联系电话(传真):0877-7776821          联系电话:15287106070、0877-7710066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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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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