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平县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已经新发改投资备案【2023】07号备案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新平县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 2.2项目编号:ZX230100701。 2.3建设地点:新平县古城街道、平甸乡、新化乡、老厂乡、扬武镇共五个乡镇(街道)。 2.4总投资:总投资 2730.2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233.84万元。 2.5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卧式密集烤房(热泵电能烤房、生物质能源烤房、果蔬烘干机烤房、低效利用烤房搬迁、煤炭烤房改造为生物质烤房)、附属设施及辅助用房三大部分。本项目规划在五个乡镇(街道)内,共建设卧式密集烤房 14 个建设点,数量共 265 座,用地面积约18510㎡。2023年,全县计划新建电能热泵烤房130座,其中:平甸乡宁河村小马塘50座(含冷藏设备10座)、古城街道他拉社区小白山20座((含冷藏设备4座))、昌源社区柒冲甸10座(含冷藏设备4座)、新化乡者渣村大戈租20座(含冷藏设备4座)、新化社区莫拉代10座(含冷藏设备4座)、老厂乡太桥村竹乡新村20座(含冷藏设备4座);新建生物质新能源烤房45座,其中:平甸乡宁河村朵舍宗15座、桃孔村长田10座、扬武镇丁苴村松树脚10座、平甸乡费贾村细水冲10座;煤炭烤房原址改造为生物质烤房50座,其中:平甸乡宁河村朵舍宗10座、阿梯左40座;低效利用烤房搬迁改造40座,其中:古城街道他拉社区白沙斗10座、老厂乡太桥村竹乡新村20座,扬武镇尼鲊村麻栗湾新建果蔬烟叶烘干机烤房10座。 2.6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完成新平县2023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6.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跟踪协调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6.2施工部分: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施工工作,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的配合工作等甲方委托的服务工作。 2.6.3设备供货部分:相关材料设备系统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热泵机组、控制器、制冷设备、板房主体等。生物质能源烤房、煤炭烤房改造为生物质烤房中的设备由烟草公司提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部分:符合相关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其它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施工图成果资料通过相关单位的审查及备案,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要求。 2.7.2施工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并通过备案。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7.3设备供货部分:符合《玉烟司〔2021〕114号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关于印发闭式空气源热泵电能烤房技术规范(试行)企业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8计划总工期:2023年6月2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并在2023年6月2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含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有所投标货物供应能力的全套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 (1)设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 ②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一方)。 注:①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②以上人员需提供个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予以证明,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4.2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予以证明,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4.3设备供货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供货数量在10套及以上的电能烤房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予以证明,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 3.6财务要求:提供三年(2019年~2021年)经非本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3.7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施工单位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设计单位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无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投标人未被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注:查询时间段: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设备供货能力,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担任;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8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附件)供投标人免费下载使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云南省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s://www.ynjzjgc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 联系人:龚雪涛 联系电话:400-070-076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35幢1号4楼 联系人:刘应宏 联系电话:400-070-0761 日期:2023年0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