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产业园区扬武片区居拉里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4号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17 15:02   点击率:170打印】【关闭

 

新平产业园区扬武片区居拉里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4号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新平产业园区扬武片区居拉里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4号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备案[2022]128号文批准进行实施,招标人为: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平产业园区扬武片区居拉里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4号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内容为:本项目共建设市政道路2条,同期配套建设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1号路全长309.29m,道路红线宽24m;4号路全长556.31m,道路红线宽24m和15m。工程范围为道路路基、路面、给排水、弱电排管、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15.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80.34万元。具体实施内容最终以审批通过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项目指挥部下达的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分阶段进行实施。

2.2、招标范围:EPC招标,包含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交付及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总承包招标完成后,其他需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工程内容、重要设备及材料由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实施)。

2.2.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全部基础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全部工作,配合项目报规,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

2.2.2、工程施工招标范围: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交付及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为准。

2.2.3、设计、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均以最终审批通过的内容为准。

2.3、EPC总承包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项目推进情况,编制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并备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经招标人批准备案的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每个工作节点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天。  

3、申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2.1、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属联合体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设计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近年承接过对应类似工程相关业绩,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一项,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3.5、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须注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

3.6、投标申请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6.1、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工程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资格证书(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6.2、投入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项目专职标准员具备有效的标准员岗位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3日(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6.4开标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按照发布的提示进行开标。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投标人应提前检测网络是否通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俏玲                          联系人:余健超、李发秋

联系电话:18214173550                   联系电话:18206763616、15287106070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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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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