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县根据玉溪市《关于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公共资源专项治理工作并圆满完成。 新平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财政局为组长单位、县监察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副组长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出台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文件。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围绕着以下内容进行自查:一是单位项目的开展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二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是否存在干预插手和违规操作、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单位对2013年-2016年所有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后,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同时专项治理小组针对进场交易项目较多的发改、交通、卫生、国土、水利、住建等部门的交易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小组翻阅招标材料,听取了项目招标过程,对存档招标资料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招标过程中薄弱环节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 通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后,单位充分认识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责任感;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为新平县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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