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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全县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申请条件的宗教团体。 二、办事条件 1.宗教团体筹备申请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 (7)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2、宗教团体成立登记的条件: (1)有团体名称、办公地址和负责人; (2)有不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章程; (3)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4)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 (5)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3、宗教团体变更登记的条件:宗教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以及宗教团体需要修改章程。 4、宗教团体注销登记的条件: (1)完成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 (2)自行解散; (3)分立、合并;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 (5)已完成清算工作。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民宗局(新平县新平大道9号) 办事窗口:新平县民宗局二楼(宗教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1个工作日 六、办事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新平大道9号,新平县民宗局二楼宗教股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1189,监督电话:0877-7771542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大道9号,新平县民宗局二楼宗教股直接领取咨询及监督渠道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zwfw.yn.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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