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28 10:12   点击率:128打印】【关闭

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全县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申请条件的宗教团体。

二、办事条件

1.宗教团体筹备申请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

(7)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2、宗教团体成立登记的条件:

(1)有团体名称、办公地址和负责人;

(2)有不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章程;

(3)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4)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

(5)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3、宗教团体变更登记的条件:宗教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以及宗教团体需要修改章程。

4、宗教团体注销登记的条件:

(1)完成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

(2)自行解散;

(3)分立、合并;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

(5)已完成清算工作。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民宗局(新平县新平大道9号)

办事窗口:新平县民宗局二楼(宗教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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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1个工作日

六、办事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行政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新平大道9号,新平县民宗局二楼宗教股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1189,监督电话:0877-7771542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大道9号,新平县民宗局二楼宗教股直接领取咨询及监督渠道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zwfw.yn.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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