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展宪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做好六件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县委宣传部 新平县司法局 新平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平县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普办〔2019〕3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新平县财政局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注重做好六件事。 一是在办公楼正门LED电子屏滚动发布宣“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的宣传标语,扩大宣传面。 二是在一楼大厅宣传栏粘贴宣传标语口号、宣传画,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是设立法律咨询台,接待群众咨询,耐心解答群众疑难问题。 四是通过财政局QQ群、“OA”办公系统发布法治宣传短信、宪法宣传口号,同时在财政局普法宣传专栏粘贴宣传资料扩大宣传效果。 五是深入开展法律“6+N”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企业、相关共建单位和扶贫联系点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六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和云南省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减税降费、政府购买等法律学习考试。(新平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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