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5-16 11:05   点击率:43打印】【关闭

中共桂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桂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桂党发〔2022〕24号


各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各单位:

    《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桂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桂 山街道办事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好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落实好辖区内、系统内、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结合桂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统筹推进、切实可行的原则,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工作创新、坚持稳妥实施,紧紧围绕联系紧密、配合有力、协同高效的总体要求,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为保障辖区内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社会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显著提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政法委员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各职能中心站所(含直管单位)负责人、各专干、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管理办公室,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

(二)周密部署。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与法治政府、法治桂山、法治社会建设任务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推进,充分结合街道实际,找准突破点和着力点,适时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街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鼓励街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学习,通过培训考试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充实街道行政执法干部队伍,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提供道德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大工作保障力度。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所需要的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纳入街道财政保障范围。

三、规范街道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建立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记录和考试结果登记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二)加强对街道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街道办事处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公开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所在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执法证件号码等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和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流程图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等依申请行政行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等信息。

(三)加强对街道行政执法行为的自查工作。自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怠于执行等行为;是否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是否存在越权执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明确,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幅度是否恰当;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执法决定执行是否到位;罚没物资收缴及处理情况是否依法进行;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是否移送司法机关等。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街道组织法律顾问及街道行政执法骨干,对行政机关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适格;行政执法认定事实和行政执法发现的问题是否记录清楚、数据无误、定性准确、结论恰当;行政执法证据是否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适当性要求;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是否正确;行政执法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和移送是否恰当,同类项目执法报告中对同类问题的定性及处理是否一致;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行文逻辑是否清晰,用语是否严谨;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个案进行交流讨论,充分发挥案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开展行政执法回访,采取上门走访和电话回访的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办案人员履行行政执法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文明办案、廉洁自律表现以及当事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提高人民群众的执法满意度。

(五)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着力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满意程度。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沟通机制,减少、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对抗和冲突。

(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严格执行“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错不罚”等法律规定。增强“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制裁违法”的意识,探索推进柔性执法,通过建议、提示、解释、告诫或制发执法建议书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效果跟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执法效果,不断改进执法方式。

(七)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执法骨干、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协助上级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应用,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突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形、责任追究方式和结果运用。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抓实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

(一)健全完善街道内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1.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围绕街道和街道各单位“三定方案”,结合依法和动态调整的权责清单范围,准确界定街道和街道各单位执法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2.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街道行政执法联动工作。街道各中心站所办(含直管单位)、各专干要压实责任,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好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街道其他各中心站所办(含直管单位)配合的,或者需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置的,应适时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承接上级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水利、卫生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工作职责的街道各中心站所办(含直管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好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并适时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配合抓好县、街道行政执法联动及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精神,按上级工作安排部署,适时配合上级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向街道延伸。在上级支持和指导下,适时探索整合街道以及基层(中心)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明确主要承担执法职能的机构作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街道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机构的执法协作配合,配合研究制定县级各部门、派驻机构与街道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的机制,推进县、街道执法深度融合。

 

 

桂山街道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2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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