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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18 14:09   点击率:124打印】【关闭

新平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新政办通〔201931号)要求,按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县财政局审核确认,现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有关信息情况予以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负责人:杨洪羽

执法区域:新平县

执法类别:财政

办公地址:新平县河滨路62

监督电话:0877-7011047

邮编:65349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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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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