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召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会议 为贯彻落实新平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4月12日,县城市管理局召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会议。 《通知》指出,要持续加大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力度,推动国家安全教育深入开展。要紧密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物多样性》缔约方大会的召开,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开展宪法和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云南各族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边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安全关乎国家命运,关乎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关乎人民福祉。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战略举措,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基本义务,广泛宣传省委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安全战略大局。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要把国家安全贯穿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做知法守法公民,做国家安全守护人。 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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