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 6月17日,县城市管理局孔副局长带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平昆仑莲花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LNG储配站)和新平利民管道液化气储备供应有限公司2家燃气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液化石油气充装供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相关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工作人员作业是否熟悉安全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液化石油气站充装、储存、运输、使用情况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罐区液化石油气气体检漏报警装置、探头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站内防雷、防静电及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完好;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常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是否经常;站内设施设备维修检测情况及台帐记录是否齐全等进行现场勘查和查阅台账资料。 其次对瓶装燃气经营门市是否按规范设置;存瓶间(区)内是否放置与经营燃气无关的物品;充瓶的钢码与专用封口、 钢瓶标识是否为同一企业;销售的瓶装气是否过期、合格;瓶库地面铺设不发火花材料或铺设防静电胶垫;存瓶间(区)使用防爆时钟、电器、通讯器材;电源线路是否按整体防爆要求敷设。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市没按规范要求瓶库间、营业间分开的问题;查验是否建立液化石油气钢瓶台账管理制度等进行现场勘查和查阅台账资料。 最后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常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是否正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天然气储存、输配、管网、阀井以及调压站、柜、箱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管线、监控、阀门、压力表等设施的定期检验检查台账资料是否齐全等进行现场勘查和查阅台账资料。 本次检查围绕液化天然气、瓶装石油气和反恐怖防范等重点,共发现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已过期、1家燃气企业未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水泵房压力表超期未检定、储罐工艺标识老化褪色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市内乱摆放物品等一般问题隐患13项,其中,当场责令整改3项、督促限期整改10项,全面落实落细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城镇燃气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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