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文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率和支持率。3月19日县文化和旅游局到扬武镇召开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会,扬武镇歌舞娱乐场所及旅馆业经营业主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县文化和旅游局自美芬副局长作宣传动员 会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自美芬通报了2018年文化旅游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情况后,对文化旅游行业业主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中央、省、市、县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一大举措,各经营业主要充分认识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来。二是发挥行业优势,全方位宣传发动。各家经营业主要借助各自宣传平台、渠道,在娱乐场所、营业网吧、演出场馆、星级饭店、A级景区、游客接待中心等重点部位,利用宣传栏、海报、横幅、点歌系统、网吧电脑屏幕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发动,让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民心。三是汇聚行业力量,全员参与联动。文化旅游行业要有自我维护意识,团结一致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粘贴“关于征集文化旅游系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的公告”,发挥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扩大举报渠道,深挖文化旅游行业内隐藏的黑恶势力。四是依法依规合法经营。各经营业主要守法经营、诚信,不要触碰法律法规红线,行业内不排挤、不欺凌,要抱团发展,形成规范健康的竞争发展市场。五是强化行政执法。基层文化执法人员要从“主动”集中摸排和“被动”接受举报两方面建立畅通高效的线索来源渠道,坚持查案件与治乱象并重,吹响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的“集结号”。 
会后,向参会者发放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调查表,自美芬副局长与部分歌舞娱乐市场经营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进一步摸排涉黑涉恶势力线索,约谈了1家无证经营负责人。 随后扬武镇文化事务中心和派出所对文化旅游经营户进行《云南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学习,发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宣传单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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