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对文物保护单位“富昌隆商号”和“中街53号民居”修缮工程方案进行评审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1-08-16 17:08   点击率:464打印】【关闭

813日,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管理所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文物保护单位富昌隆商号中街53号民居的修缮工程方案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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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进行修缮方案评审的两处单位,都是新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富昌隆商号始建于民国二十四年,是世袭土司李润之在新平县城建设的集商号和住宅为一体的三坊一照壁院落式建筑。整个院落占地278平方米,院内雕刻工艺精美、书画彩绘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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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街53号民居,建于民国时期,占地389.6平方米,由两个院落组成,建筑整体坐北朝南,为土木结构,西面为临街商铺,是传统的前商后居布局,建筑廊檐、门、窗等木作精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地建筑的特有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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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年久失修,富昌隆商号中街53都不同程度出现了漏雨、损毁、墙体出现空鼓、脱落等情况。为做好文物修缮保护工作,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管理所决定对两处文物进行修缮保护,委托相关古建单位,对两处建设进行勘察,编制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并于813日,邀请玉溪市内文物保护专家修缮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经过认真、细致、全方位的评审,专家组对富昌隆商号中街53两处文保单位的修缮方案原则上通过评审,同时也给出了补充完善和修改意见。(图/:县文物管理所 高玲梅、黄保金、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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