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镇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推进会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7-25 10:07   点击率:108打印】【关闭

7月23日下午,我镇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魏丽明主持,镇党委书记丁海涛作动员讲话,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书、主任、治保主任,县直、镇属中心(站所)负责人等近50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是扬武镇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基层民主自治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扬武镇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趋。

会议要求,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我镇一项重大的社会治理的创新工作,在修订完善的过程中要强化“六个坚持”:一是要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思考要怎么做、不能做什么,逐步破解难题,制定出共同认可、遵守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二是要坚持党委政府为主导,广泛宣传动员,各部门统筹推进、共同督导,确保依法治镇和基层协商民主的要求贯穿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确实落实到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中;三是要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过程中,做到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真正让群众的意愿诉求得以体现,通过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的形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营造良好的和睦气氛;四是要坚持村(居)“两委”引领推动和村(居)务监委会行使监督,充分调动村(居)委、监委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其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顺利制定和有效执行中的引领和监督作用;五是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真完成工作,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从思想上保证修订完善工作的顺利实施;六是要坚持法治保障,引导村(居)委会按法定程序制订修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条文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制订修改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

会议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一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实施的指导监督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广大村(居)民的法治意识,认真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上报备案和审查制度,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符合村(居)民自治原则,反映绝大多数村(居)民的利益和意愿;二要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起来,融入日常生活,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生命力;三要加强指导,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农业、国土、公安、信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培训力度,广泛宣传,加大检查审核力度,加强信息上报,不断总结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四要深入基层、下移工作重心,民政办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职责,要加强与司法所的沟通协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有效,把联村帮扶工作引向纵深发展,切实推动全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掀起全镇依法治村工作新高潮,修订完善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

会后,镇党委书记丁海涛分别与各村(社区)签订了《新平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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