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漠沙民政办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不忘初心、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不断保障和实现困难和特殊群体基本权益。但是,随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不断深入,民政部门职能不断拓展等原因,我镇民生保障工作方面正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民生保障方面基本现状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2018年,我镇有城乡低保443户942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92.47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合参保618人,发放资金6.69万元,充分发挥了低保政策兜底作用;二是特困人员供养。一年来,为82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63.35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工作。实施临时困难救助7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3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累计实施医疗救助43人次,发放资金29.0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由于我镇人多地广,城乡低保人员分布广,且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较少,导致调查摸底工作量大,一些相关部门对低保信息比对支持配合不够,增加了对低保对象的核定和动态管理难度。虽严格按照低保认定标准来认定低保对象,然而在操作上却受隐性收入、零工收入难于统计等因素制约,给核查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较大困难。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二是特困人员救助有待体系化。从总体上看,我镇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相关政策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资金渠道不通畅、供养水平不够高、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随着特困救助对象逐年增多,养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已后劲不足,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体系善未健全,服务水平较低,导致救助工作困难重重,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是医疗救助工作有待规范化。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关键举措,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虽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有所扩大,但病种界定范围还是相对较窄,有部分亟需救助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仍被排除在救助范围之外。而且实际上真正影响低收入群体健康水平的,往往均为常见病和多发病,却并不在重点界定范围之内。这就导致了部分贫困人群因基础治疗得不到救助,造成“小病苦苦撑,拖久成大病”的严重后果。 三、建议和意见 一是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要严把低保“进入关”,拒绝“人情保”和“关系保”,还要打通“出口关”,全面落实定期复核和全面复核制,及时掌握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动态变化信息。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核销,对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的,适度提高保障标准,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金额有升有降”,严防“一保定终身”。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操作性更强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合理计算低保家庭经济收入和就业情况,力求使低保对象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相关部门也要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正能量,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鼓励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二是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救助供养保障机制,加强民政托底保障职责,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确保救助供养标准科学合理、保障适度。进一步探索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本地特困人员情况专题调研,找准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推进城乡福利院整合、公建民营等改革,不断激发福利机构活力,满足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必要照料、疾病治疗等需求。 三是健全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建议统筹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保险等部门横向协调,共同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患病率、救助标准、医药费用等方面动态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医疗救助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多元筹资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等方式,积极参与医疗救助特别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形成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以卫生与健康大数据为引领,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支撑,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切实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措施的整体性、互补性,让贫困人口“看上病、看起病、看好病、少生病”,确保我区健康扶贫工作规范、科学、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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