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研究拟订教育体育工作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行业监管,组织推进教育体育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 2.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体育场馆等大型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规划;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教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及经费统计分析;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职业院校资助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 4.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办学体制、激励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报批、审批工作。 5.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6.统筹全县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管理,组织参加和举办县级、市级、省级及全国体育赛事。 7.拟订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师资格等其它社会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生学籍。 8.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9.指导教育督导和评估,强化督导职能,加大督政、督学力度,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职责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10.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11.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12.负责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配合编制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 13.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团、协会组织。 14.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局办公室:行政——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统筹新闻宣传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等工作。党建——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党务信息与公开,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人事——指导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推进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招聘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职称评聘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计财——负责经费、财务、收费、审计管理工作;负责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承担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工作。校安——负责指导学校布局和校园规划、体育基础设施和体育场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项目包装储备、资金筹措与管理、项目实施工作。负责装备的规划、配备、管理、研究、指导、应用等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勤工俭学、劳动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应用、统计等工作。 3.教育股:基教——负责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与民办教育;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督促落实基础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育评估,统筹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德育——承担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等工作。安全——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反恐、消防、禁毒防艾、防范邪教、食品卫生、防灾(震)减灾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及安全演练等工作。 4.体育股:负责群众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管理群众体育赛事,指导开展职工、农村、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能 1.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拟定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规划,设置与布局竞技体育项目;负责全县竞技体育赛事和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等工作。 2.县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为群众性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以及有关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场地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县体育场馆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对新申报的体育产业项目进行评估、审查、监督。负责制定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做好全县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等。 3.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负责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学研究与管理;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教育理论研究、师资培训、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读物管理、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4.县教育局电教室: 负责研究拟订教育体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开展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教育体育建设。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的方式、方法,总结现代教育技术的规律和特点,指导教师开展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探索,推广信息技术教育与其它学科的整合。引进优质教学软件和教学资源,对全县专任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与培训,提高师资队伍信息化素养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5.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青少年课余时间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和服务,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学科课外辅导和文、体、艺等各类特长生的培养工作。 6.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生考试政策和法规。协调组织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其他社会考试工作。 7.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完善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分析并上报全县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数据。监督、检查各类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多途径、多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8.教育督导室:指导、监督学校(园)的督导工作;负责对各学校(园)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县级督学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新奎阁1号 邮编:653499 联系电话:0877—701180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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