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咨询电话:0877-7011521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653400 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 (二)承办省、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五)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七)调查了解、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相关决策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县人民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稿。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三)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协助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务。 (十五)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六)管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新平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的草拟、审核、校对、发文工作,对上报下达的文件等严把政策关、文字关、质量关;及时、准确地处理好省、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文件批示,并跟踪督办;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其他专题会议等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起草;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审稿;负责办理来电、来函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函)、文稿的登记、编号、印制及文件档案立卷归档、保密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交换、收发、预处理、传阅、清退、销毁等工作。 办公电话:7011503 (二)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督办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交办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办公电话:7019337 (三)重点工作协调办。加强国家、省、市政策分析研究,调查分析各级、各部门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为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协调跟踪服务;负责上级组织调研考察等活动的对接协调工作,组织和安排县人民政府所需开展的各类专题调研。 办公电话:7011784 (四)政策法规和办文股。负责做好各类政策法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的发文审查工作;负责承办各种行政类考核。 办公电话:7019005 (五)议案提案股。建立健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送交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函件;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承办单位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的分类、登记、交办、督促、检查、催办、归档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类、登记、交办等工作,协调相关股室办理好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负责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和向县政协通报提案办理情况的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新平的视察活动。 办公电话:7710256 (六)政务公开和信息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发布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须公开的政务信息;负责协调和处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事宜;协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围绕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工作部署,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县人民政府总揽全局、正确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县外有关政情资料,提供领导参考;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建立通畅、灵敏的信息网络,对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重要信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要影响的单位,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进行通报批评。 办公电话:7710256 (七)外事股。负责处理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律、法规及上级对外事工作的指示部署;根据授权,协调有关部门的外事活动,督促、检查全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律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助办理全县派遣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和因公赴港澳人员的有关手续;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了解掌握出访活动和出访成果;协助办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对外事务;接待来新平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馆人员;根据上级外事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协调和组织各类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协助办理有关单位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以及接受国外援助涉外事项的审核、报批以及备案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新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新平县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工作的日常事务。 办公电话:7011503 (八)综合股。负责协调联系和承接上级机关或本级机关传真、电话,传达指示,下情上传,协助处理紧急公文;负责管理和使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印章;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对外联系公务,通知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记录、考勤登记及纪委检查等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好《值班日志》,负责政府一楼大厅电子屏的管理和使用。 办公电话:7011521 (九)行政股。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购置、处置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运作工作,执行各项人事、财经、财务法律法规,准确地向领导提供人事财务信息;负责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综治维稳、反恐、安全保卫等内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70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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