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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2-01 09:12   点击率:214打印】【关闭

2023年新平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中共新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新治县办发〔20232)文件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改革,优化整合执法职能,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机制,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今年以来,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立足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研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各项任务,自觉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等列入年度学习重要内容,定期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学习活动,党组会集中学法5次、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

(二)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局法治建设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存在的相关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方法。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日常做到与交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交通发展、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工作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10次,向纪检组发出参会邀请函10次。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新平县新宇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了局行政诉讼案件处理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遗留问题,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份,代理工程领域民事案件6件。三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主动在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围绕部门财政预结算情况、项目建设规划审批、客运班线经营许可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建设,通过大美新平及时宣传局日常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做好维修经营业户备案登记做好道路运输从业单位质量信誉管理工作完成3户客运企业、3个客运站、20户货运企业、3户驾培企业、362户维修业户202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做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补换工作,开展换发资格证人员诚信考核4322人次,换发从业资格证724办理货运许可事项96件,审验道路运输车辆1404辆(总数2006辆),审验率70%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运管稽查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稽查检查车辆2616辆次,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26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38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规定要求录入双公示及信用系统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新平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快速响应及时动员部署。第一时间组成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方法、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二是认真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重点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及执法“寻租”等方面开展自查和整治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自查和上级督察检查,共收集到问题线索18条,已完成整改18条,整改率100%三是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移交。按照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371日正式成立后2023720成立了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平大队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及时与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平大队签署相关执法委托协议,将路政、治超执法工作移交新平大队,发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督导新平大队开展执法工作。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2023年累计执行法院判决7件,涉及金额752.59万元;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书2件,均按时限要求完成答复。

(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常态化抓好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宪法贯彻实施,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自觉把宪法精神贯穿到普法、执法的全过程,组织各股室、单位结合业务实际,充分利用周一例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等9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2期,组织执法人员换证考试30人次,邀请法律顾问专题开展普法强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2次。通过一系列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营造良好法治交通环境。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一是认真学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自身法治意识。二是严格遵守的各项法律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局班子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积极用法。以巡察、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修改完善《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新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新平县交通运输局请销假制度》等制度,确保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公路养护、道路运输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九)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政法部门部署和市县委领导批示要求为主线,加大客运市场稽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开展固定治超和流动治超,紧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通过治理,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所转变,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出租车拼客乱收费投诉明显减少。

(十)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完善率100%,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全部关联,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投诉方式等按照要求填写准确。目前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共83个,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行政奖励1项。履行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审核备案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工作。完成交通综合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和委托执法工作,受理并办结新平鑫盛通摩托车驾培、新世纪摩托车驾培、新平县新起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备案工作。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4项,涉及道路运输领域、国高网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地方高速公路服务设施领域,辖区内无国高网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抽查事项为3项。

二、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方位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

(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综合执法改革机构运行的权责体系、职责边界及运行机制等还需深入完善,全县综合交通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等综合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综合交通执法基础还比较薄弱。全面推进交通系统法治建设,在打非治违、超限超载、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 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我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绍宏分别于202387日、20231110向县委依法治县办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四、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落实,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及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县普法办组织的依法治县应知应会工作,法宣平台上的课程学习培训考试及省市交通运输局运输行业管理培训平台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交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县交通运输局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转变工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道路运输管理服务工作均在政务大厅办理,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干事创业。全面梳理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大力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三)依法依规抓好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严格防范廉政风险。制定工程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不断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各项目均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进行招投标同时着重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不断做好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系统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服务意识;优化整合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明确划分行政执法职权,把执法责任权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及执法人员,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程序化、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作风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文明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宪法、法律知识与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融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执法人员对道路运输有关法律的普及力度,创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严格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2023年新平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治超办不断强化源头监管治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0余次,督导问题整改20余项,治超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流动治超常态化开展,不定时在县域重要路段进行流动执法90余次,查获超载车辆85辆,交警部门扣分处罚85辆,卸载货物1055余吨,开展企业惩戒性约谈516户,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曝光,累计曝光10次,涉及驾驶人28人次,红榜企业3户,黑榜企业4户,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3户企业超限超载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0000元,辖区内显性超限超载车辆大幅减少,县域内“百吨王”车辆全面禁止出厂上路,进一步巩固源头治理工作成果,保障路上行车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今年未发生因超限超载车辆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二)强化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提升道路运输综合管理水平。深刻汲取华宁“1·27”、江川“3·08”事故教训,强化两客一危安全监管,深入开展2023年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行动,压紧、压实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1月,开展警示教育12场次,受教育人数610人次;约谈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含网约车企业)1次,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44次(客运企业及客运站34次、维修企业14次、驾培企业12次、货运源头企业54次、货运企业30次),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9次,发现问题隐患33条,已完成整改33条,整改完成率100%

(三)加大稽查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结合包车客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驾培市场行业质量专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等,打非治违工作初见成效。截至11月底,出动执法人员1180人次,检查车辆2616辆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38件,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26件。

(四)加强道路客运管理。开展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将《玉溪市玉溪市疑似未办理包车业务违规运行车辆明细表》推送到各客运企业,要求客运企业认真调查核实,督促企业对核实中发现违规营运的2辆客车进行处理。同时,强化包车客运实质性审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台账台账。加大旅游包车的检查力度,路查工作中做到逢客车必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包车客运65辆,查处纠正6辆包车客运车辆手续不全行为,办理包车备案476辆,抽查包车轨迹41辆。

(五)驾培行业管理工作。把好驾培质量关,加强驾培行业监督,做到每月驾培企业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对检查中发现达不到二级驾校标准要求的驾校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2起教练员脱岗教学行为进行了处罚,确保了教学质量和教学安全。年初到117746人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六)汽车维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做好维修经营者备案工作,截至11,共办理维修经营备案8件。做好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及使用伪劣零配件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145余户货车维修企业签订了《严禁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承诺书》强化维修市场日常监管,出动检查人212人次,检查维修企业108户次,调解维修质量纠纷1次,查处经限期整改后依然未备案的维修业户1户,有效排除了维修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了机动车维修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海事航务管理工作。开展水上安全检查4次,督促限期整改存在安全隐患自用船舶5艘次。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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