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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学校(园)150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2所,小学55所,专门学校1所,幼儿园79所(含民办幼儿园51所);在校学生41574人,其中:普通高中4193人,职业高级中学1109人,初级中学8479人,小学17588人,幼儿园9183人;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93.0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6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自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以来,我局始终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巩固教育体育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的通知》(新政办通〔2020〕6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教育体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强化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推动教育体育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紧紧围绕“以历史性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辍学”目标任务,深入学习云南省教育厅控辍保学视频调度会精神,以脱贫攻坚的精神持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学校利用班(队)会、校会、赶集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让“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违法”家喻户晓,切实提升监护人护送子女入学法律意识。在放假期间,学校各自制定《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关心子女的思想动态,多关心子女生活。春节期间是学生容易出现思想波动的特殊敏感时间,各学校要求班主任主动联系班级里特殊学生,了解其思想动态,共同与家长一起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各学校利用体育中考契机,对疑似辍学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利用其要取得毕业证的心理,让其回到学校进行参加体育中考。 (二)加强控辍保学“四步法”工作。对宣传教育后始终没有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动态管理台账,主动汇报当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依法督促监护人护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认真组织责任人开展入户劝返动员工作,全面宣传教育扶贫“义务教育有保障”政策,让监护人充分认识到保障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求监护人全力支持配合乡镇、学校开展好学生复学安置工作。同时下发“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详细告知其子女未接受义务教育的时间,责令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护送子女复学并接受完成义务教育。截至目前,实施行政诉讼7起,无建档立卡户学生辍学,实现了动态清零目标。 (三)加强督查指导工作。每学期开学,县教育体育局组成工作专班对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进行控辍保学专项督查检查,全面分析动态学生情况、劝返责任落实情况和资料台账的管理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和督促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及时规范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对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上的学生进行了跟踪,协同当地政府进行了劝访工作并在平台上办理完毕。同时要求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考勤管理,督促班主任做每天的抽样考勤,对执行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整改。 (四)定期召开控辍保学专题会议。根据日常动态监测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召开控辍保学专题会议,找准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新平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材料规范完善指南》,及时规范完善了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制度和相关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控辍保学成效经得起各级各类的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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