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9-21 11:09   点击率:9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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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农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 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 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村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的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分析。

5. 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农业农村经济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认证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种子(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7. 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科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 指导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10. 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1. 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为农机安全使用提供监理保障。①农机牌证管理:农机牌证监制、农机登记、农机转籍登记、农机操作员考核发证、农机牌证核发、农机档案管理、农机年检年审、农机封存、农机报废与更新管理;②农机安全管理:农机生产与安全作业管理,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安全事故处理,农机违章处理。提供农机技术培训服务。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3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拟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编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4农机试验示范:新农机具引进、农机对比试验,农机质量测试,农机技术储备;农机技术培训;农机信息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38.63亿元(种植业20.64亿元、林业2.31亿元、畜牧14.97亿元、渔业0.25亿元),增长9.6%;完成增加值20.68亿元,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59元、同比增9.2%

2. 粮食产能稳定提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调优粮食内部结构,强化科技增粮措施推广,保持粮食生产总体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全年完成粮食作物种植471320亩,其中小春119209亩、大春352111亩;实现粮食总产16396.63万公斤,其中小春1902.1万公斤,大春14494.57公斤。
   3. 畜牧产业持续发展。
以实施4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为依托,调整优化生产布局,细化畜牧业稳增长措施,切实抓好春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新平县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及草牧业项目建设加快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全年安排畜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830万元。全年实现肉蛋奶总产6236.3万公斤,比上年增9.0%;实现畜牧产值14.97亿元,增长12.3%。

4. 蔬菜产业迅速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布局,调优品种结构,扩张平掌、建兴等蔬菜新区,强化企农联动,做优蔬菜产业,实现蔬菜扩面增效,全年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7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50万、县级财政资金115万元。全年完成蔬菜种植15.8万亩,增2.6%,完成计划的101.6%;实现蔬菜产量35857.9万公斤,同比增5.2%,完成计划的100.6%;实现产值46102.2万元,同比增7.7%,完成计划的100.7%。实现出口蔬菜创汇1835万美元以上。

5. 水果产业健康发展。健康有序发展以柑橘为主的水果产业,推进漠沙鱼塘梁子万亩柑橘生态园建设,加快建成集果品分选、仓储、物流为一体的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全县柑橘科技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全年安排县级水果产业发展资金235万元。全年完成水果种植16.29万亩(柑桔面积10.9万亩),同比增26.06%,完成计划的121.34%;实现水果产量12782.15万公斤(柑桔7215.02万公斤),同比增7.38%,完成计划的100.31%;实现产值54606.62万元(柑桔39682.63万元),增5.28%,完成计划的100.04%。

6. 茶、药产业稳步发展。以打造“云茶”、“云药”基地为目标,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 不断推进茶、药产业化进程,全年安排茶药产业发展资金15万元全年完成中药材种植25248亩,实现药材产量812.8万公斤,同比增1.2%;实现产值9833.7万元,同比增1.3%。完成茶叶种植4.75万亩,其中低产茶园改造2095亩,实现茶叶产量266.08万公斤,同比增1.2%;实现产值6165.72万元,同比增1.8%。

7. 甘蔗产业稳定发展。推进国家核心糖料蔗基地建设,引导甘蔗产业向基地化、高产化发展,全年安排甘蔗产业发展资金25万元。实现2016/2017榨季甘蔗种植面积10.1万亩,完成本榨季甘蔗总产量40.01万吨,其中机榨蔗36.69万吨;实现蔗农收入2.01亿元,其中机榨蔗1.68亿元、水果蔗0.33亿元。

8. 渔业生产不断推进。依托资源,大力推广稻田养鱼,发展渔业生产。全年完成水产品总产1520吨,同比增12.0%,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4700万元,同比增8.5%。

 9. 其它重点工作进展有序。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发农村活力,研究制定了《新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桂山、古城街道开展3个社区、4个居民小组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预计年底完成。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配合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配合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完成了老厂勐炳等6个乡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划定畜禽禁养限养区,引导农户发展循环养殖,开展化肥零增长行动,尽量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采样工作、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工作。抓好 “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新申报绿色食品认证企业5家6个产品,全县拥有以“褚橙”品牌代表的4个著名商标、6个云南省名牌农产有8家企业18个产品获得了中国绿色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用标,2家企业2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续展认证,“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达7.59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69.22万亩,产量9.02万吨,产值5.45亿元。积极培育新型经营组织,新增省级和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各1家,全县拥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新增农业专业合作社18个,全年累计达287个;发展家庭农场141家,累计达382家,其中认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96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家。稳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一轮公示地块56.9万元块、面积98.8万亩;二轮公示地块28.3万块、面积39.2万亩,全年预计完成110万亩。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完成新增土地流转9994亩,全年预计完成1.2万亩,累计达19.4万亩,其中流入龙头企业10.92万亩、种植大户7.81万亩、专业合作社0.67万亩;对符合条件的48家经营主体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218本;为16家企业和个人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3511万元,累计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571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农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本级)

  2.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农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9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农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4,207,49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282,965.5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24,53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减少10,386,804.96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困难,减少项目资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571,156.35元。其中:基本支出43,143,347.33元,占总支出的37%;项目支出74,427,809.02元,占总支出的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43,347.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03,964.92元,主要原因提高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经费各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农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427,809.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43,604.5元,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拨入资金减少,节省各项开支。如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病虫害控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开支。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76,580.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减少17,423,562.73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支出较2016年缩减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6,21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 科学技术(类)支出5,887,64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3. 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99,0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86,975.8元,商品服务支出6,651.2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5,434.00元(相关支出情况);

    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783,4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32,4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29,08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000.00元(相关支出情况);

    5. 节能环保(类)支出252,3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商品用服务支出;

    6. 城乡社区(类)支出1,080,8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7.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94,280,83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285,482.50元,商品服务支出51,275,704.6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74,50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5,150.00元。

    8. 住房保障(类)支出2,886,0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1,800.00元,支出决算为611,527.49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4,378.49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7,149.00元,完成预算的9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车辆耗费减少,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82,645.17元,下降3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2,984.17元,下降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61.00元,下降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车辆耗费减少,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378.49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237,149.00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378.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4,378.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农业部门(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4. 公务接待费支出237,1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7,1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1,754.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47,945.38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困难,减少项目资金拨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业部门资产总额56,807,394.45元,其中,流动资产47,248,124.58元,固定资产9,559,269.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703,347.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1,5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807,394.45 

47,248,124.58 

3,880,746.24 

2,477,922.13 

0 

3,200,601.50 

0 

0 

0 

0 

填报说明: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7,0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7,0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新平县农业局

                                   2018年9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1111

(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03)支出决算表.Xls.xls

(0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Xls.xls

(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20180920055127197.xls

(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5.Xls.xls

(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20180920055127369.xls

(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7).XLS.xls

(0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XLS20180920055127603.xls

(0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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