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工作职能具有行政、事业双重职能,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和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表现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施行农村各项基本政策的执行监督,草拟本地区农村经济政策的实施办法,开展农村经济政策调研,为农村合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土地承包管理。双重经营体制政策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经营权流转指导等。 3.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变更审核,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纠纷案件审核,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 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审核备案,农民负担试点检测,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 5.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农村会计人员管理。 6.农村经济综合统计管理:农经收支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 7.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审查,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示范;农业专业化经营组织监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监测和农业行业协会管理。 8.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增加了农村财务代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村级公益事业支出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管理等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上新台阶。 一是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从矛盾调处、成果检验等环节有序开展了“回头看”工作。截至2019年10月20日,共完成122个村(社区)、1440个村(居)民小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实测面积129.28万亩(承包地102.71万亩、非承包地26.57万亩)。已颁发经营权证书56887户,占应发承包农户57670的98.64%。目前,尚有783户农户由于存在矛盾纠纷暂缓确权。预计10底可颁证613本,累计颁证57500本,完成率99.7%。二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截至10月20日,累计完成流转面积18.76万亩。三是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融资平台。通过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向金融部门担保抵押贷款。截至2019年10月20日,为7家农业经营主体办法抵押贷款1966.28万元,累计为28家经营主体办理抵押贷款9997.28万元。四是依法开展纠纷调处。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县共发生矛盾纠纷600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501起,成功率83.5%。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 (1)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县12个乡镇(街道)1599个清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2019年5月30日前圆满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完成率100%,已通过县级验收。清查账面资产总额143816.98万元,核实资产总额167008.34万元,增加23191.36万元,增长16.13%;清查账面经营性资产47832.04万元,核实经营性资产54550.96万元,增加6718.92万元,增长14.04%;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445.69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440.14万亩;清查债权2178笔32346.27万元,核实1964笔31708.17万元,减少213笔637.22万元;清查债务1753笔9627.43万元,核实1492笔8393.18万元,减少261笔1234.26万元;清查集体经济合同1350份,涉及合同总金额62210.33万元。 (2)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根据《新平县新增(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指导意见》和《新平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对各类人群的成员身份进行了确认。截至2019年5月30日,全县12个乡镇(街道)123个村(社区)1476个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241029人,未认定9632人。 (3)全面完成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截至2019年8月15日,除古城街道锦秀社区15个小组,戛洒镇大红山社区铜矿组、青树社区一、二、三组等19个小组无集体资产、资源,不进行股权设置及资产量化外,其余123个村(社区)1457个小组全部完成股权设置及资产量化工作。共设成员股448130股,集体股194939股。量化集体资产56393.41万元;量化集体资源(含集体生态林面积)104.55万亩。 (4)完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截至2019年8月31日,全县共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1576个,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其中:股份经济合作联社12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1454个。 (5)两证填发基本完成。截至2019年10月20日,登记赋码并填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1576份,完成率100%。填发股权证书38817本,占应填发数65603本的59.17%,预计到10月底可全面完成。 3、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一是合作社发展情况:截至2019年10月20日,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304个,注销4个,实有300个。其中:备案的合作社116个,占38.15%。历年共累计认定国家级示范3个、省级示范社6个、市级示范社14个、县级示范社32个。共获得各级财政扶持20个合作社,扶持资金1119.35万元。二是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截至2019年10月20日,新发展家庭农场61家,累计568家,注销39家,实有529家。累计认定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4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获得各级财政扶持43个,扶持资金43万元。 4、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三资”监管力度,有力推动了“三资”管理规范运行。截至2019年10月20日,全县共代管村组资金总额7.63亿元(其中存款3.9亿元,借出款3.73亿元),固定资产8.28亿元。二是为提高村(社区)人员的“三资”管理水平,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共培训人员460余人次。三是认真落实有关事项的办理。抽调人员参与县委巡察工作,此项工作预计11月中旬结束。四是按照《云南省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精神,积极争取项目扶持,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共争取项目8个,资金400万元。五是积极督促指导32个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年内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的目标。 5、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强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年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四乱”行为,也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6、及时做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为做好农民收入统计工作,我局围绕半年报、全年预报和年报,积极主动与县统计局协调,做到按时上报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截至9月底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10998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76.87%。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实现14308元,比上年12804元增加1504元,增长11.7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农经局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5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29万元,占总收入的98.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结束,大部分项目资已经在2017年、2018年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5万元,占总支出的49.23%;项目支出330.64万元,占总支出的50.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06.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结束,大部分项目资已经在2017年、2018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0.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8%;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58元占基本支出的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54万元,主要是受政策影响、减少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6.69万元,主要是受政策影响、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3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1.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17.1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17.14万元。 农林水支出250.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3.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27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资产总额71.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39万元,固定资产37.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3.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3.4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35万元(玉农发〔2019〕42号划拨打复印一体机1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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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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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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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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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1.53 | 34.39 | 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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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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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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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GK09-1表,自评报告详见GK10-1表。 2.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GK09-2表,自评报告详见GK10-2表。 3.农村经济统计年报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GK09-3表,自评报告详见GK10-3表。 4.村级委托代理服务培训项目自评表详见GK09-4表,自评报告详见GK10-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新平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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