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0-16 14:10   点击率:59打印】【关闭

新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10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7015338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窗口0877-7018658 (新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

     真:0877-7019286

通讯地址:新平县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653499

公示时限:2017101610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新平县城新平大道延长线

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表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位于新平县城新平大道延长线,本项目按照建设标准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现有基础,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66.67平方米(合10.00亩),总建筑面积3997.59平方米,建筑形式为六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设施及备用发电机房。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业务用房、保障用房、基本实验用房为一体的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实施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总投资2199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燃油废气、装修废气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含菌废气、实验室有机溶剂及化学反应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及备用发电机废气。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为实验废液和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施工设备噪声;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噪声、风机噪声、水泵噪声等。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实验废物。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1)扬尘:施工时通过在施工场地四周建立2m以上高的防尘隔声挡板隔起,使施工场地相对封闭,楼层施工时设置密目网;(2严格控制施工时间;(3并采取洒水降尘、4运输车辆用帆布遮盖;(5项目油漆选用环保油漆。运营期:1)涉及微生物实验室设置生物安全柜和负压罩,所有涉及可能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离心机、摇床等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的仪器均放置在负压罩中操作。2生物安全柜、负压罩均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且实验平台相对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可有效控制生物安全柜、负压罩内的气流,实现气流在生物安全柜、负压罩内“侧进上排”,杜绝实验过程产生的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3)项目各实验室内安装有排风换气系统,在排风系统中安装过滤装置,涉及使用毒性较大,且容易挥发的试剂或试验时,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排风系统中安装过滤装置,产生的试验废气经过滤装置后排至屋顶排放。(4)污水处理站异味:相关的池子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池子尽量做到密封;采用自动化格栅机,格栅机单独建设格栅机泵房,污泥、栅渣、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要太长(原则上不超过两天);此外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多种植绿化树木花草。(5)备用发电机废气:设置排气筒。

  2、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1在场区内设置临时收集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雨天泥浆废水及地下渗水等进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工地洒水抑尘;2为防止车辆驶出场地车轮和车身带有泥土,在施工出口出修建一个车辆清洗池,清洗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1采取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单独收集后直接排至雨水管网内;目前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未接通,废水按2种情况考虑,在能进市政污水管网前。项目实验室实验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慢性病控制科实验废液及监测检验科实验废液,实验废液经高压蒸汽灭菌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中排放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中排放标准后排放。在能进市政污水管网后,项目实验室实验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慢性病控制科实验废液及监测检验科实验废液,实验废液经高压蒸汽灭菌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1在项目场址的四周建立起2m以上的临时防尘隔声挡墙,使施工场地相对密闭;2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几台大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使用噪声较大的淘汰落后设备;3严禁在夜间22:00~7:00之间进行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运营期:(1备用发电机布置单独设备房内风机位于综合楼内水泵位于设备房内。(2风机设置隔音罩,3备用发电机风机基座设置减震垫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1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和绿化覆土回填。剥离表土临时堆放于表土堆场,作为后期绿化覆土,不产生弃方。项目的产生的土石方通过建设临时表土堆场,四周建立挡墙,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2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可回用部分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拉至建部门指定场所堆放。(3)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由新平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1)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新平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医疗废物及实验废物: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及实验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上一篇:新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下一篇:新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